【雙學判囚】黃之鋒滿21歲轉成人監獄 送往東頭懲教所續服刑

撰文:林裕華 莊恭南
出版:更新: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案被判囚6個月,由於他兩個月前被判刑時,年僅20歲,仍屬年輕犯人,因此囚於壁屋懲教所。不過黃之鋒上周已度過21歲生日,已是成年犯人,故據了解,他今日(16日)已轉往位於赤柱的東頭懲教所服刑,若他的行為良好,將獲扣減3分1刑期,料最快今年12月中重獲自由。不過他尚有佔旺藐視法庭案等候判刑,未知會否加監。

黃之鋒上周踏入21歲,要轉往成人監獄繼續服刑。(資料圖片)

轉囚成人監獄 須從事獄中工作

東頭懲教所於1982年投入服務,收容額為452人,於低度設防院所,囚禁男性成年低保安風險類別犯人。有資深懲教人員透露,黃之鋒雖已在壁屋懲教所服刑,但轉至東頭懲教所後,亦要先經過「新人組」,學習東頭懲教所的規則及在囚人士權利。至於一日三餐,早餐會是白飯配以牛肉、豬肉或炸魚;午餐是粥;晚餐則與早餐的飯餸相若;回倉前,則會獲派發牛奶及麵包作宵夜。

有別於未滿21歲的年輕犯人,成年犯人不用再步操,亦無學習時間,每天主要都是從事獄中工作,如木工、車衣、清洗醫院衣物等,工種由懲教署人員安排,視乎在囚人士的體格、學歷等而編配。而成人監獄的在囚人士,同樣有每月2次的親友探訪機會,每次半小時,而公務探訪、律師探訪則不受次數限制。

東頭懲教所在囚人士的一天日程:

早上7時 起床、梳洗、早餐
早上8時 獄中工作,如木工、車衣等
早上11時 在囚人士分批午餐
下午2時 繼續獄中工作
下午4時 洗澡、俗稱「放風」的消閒時間
下午5時 在囚人士分批晚餐、看電視
晚上7時 回監倉休息

黃之鋒若減3分1刑期 料12月中重獲自由

懲教署發言人上周就黃之鋒的轉倉安排,曾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青少年在囚人士於年滿21歲後,會被送往成年在囚人士的懲教院所繼續服刑。而根據資料,高院上訴庭於今年8月17日改判黃之鋒囚6個月,如他在獄中行為良好,料可扣減3分1刑期,如無意外可於今年12月中出獄。不過他尚有佔旺藐視法庭案等候判刑,未知會否加監。

至於案中同遭覆核刑期,致身陷囹圄的周永康及羅冠聰,現分別囚於壁屋監獄及塘福懲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