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促曾俊華補交做主持申報 張建宗:不是為刁難任何人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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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以主持身分為香港電台拍攝節目《香港故事》,事前沒有向離職委員會申報。特首辦昨表示,曾五次要求曾俊華申報相關工作,但不獲回應,會繼續追索。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22日)再回應指,向曾俊華索取更多離職後工作的資料是保障雙方,不致出現利益衝突,不存在為難任何人,強調「John係舊同事,唔會話厚此薄彼,無刁難任何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政府一再以雙重標準針對曾俊華,但放生梁振英,處事偏頗,「只許梁振英違規做董事,不許曾俊華按例做義工」。

曾俊華沒有向政府申報主持港台節目《香港故事》,港台疑因此抽起節目宣傳。(網上截圖)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22日)再確認,特首辦曾向曾俊華索取更多離職後工作的資料,讓政府考慮是否有需要將個案提交委員會跟進,需要曾俊華合作,是為保障雙方,釋除疑慮,不致出現利益衝突,不存在為難任何人。

前特首梁振英早前亦被揭發未有申報出任公司董事,被指政府對二人待遇不同。張建宗出席公開活動後談及事件強調,政府沒有刁難任何人,不會優待梁振英,亦不會打壓曾俊華,「John係舊同事,唔會話厚此薄彼,無刁難任何人」;又續指梁振英有向政府提交離職後工作的資料,態度協助,「完全協助,係合作嘅,(政府)要攞資料就提供咩資料」,他指若政府審視後,認為無須委員會給予意見日後不會過問,說「跟程序做,沒有優待任何人。」

張建宗表示,問責官員離任後,不論是否領取薪酬從事其他工作,需要跟隨程序提交相關工作資料,再決定是否交予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處理,不能以個人觀感判斷是否需要申報。

林卓廷批評政府雙重標準
林卓廷指,《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第5段載明前任行政長官如接受慈善,、學術或非牟利機構的委任,「需就這些委任知會政府」(A former CE should inform the Government of any appointment covered by this paragraph);相反,《政治委任官員守則》並無同樣規定,只規定「政治委任官員不能在離職後一年內展開任何會和政府職務產生利益衝突和引起公眾負面觀感令政府尷尬的工作」,而曾俊華的義務工作明顯不屬上性質,而且上述兩項守則都是由「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負責跟進有關申報及諮詢工作,因此如曾俊華從事義務工作需作申報,理應如《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列明。

林卓廷表示,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被傳媒揭發擔任一帶一路及大灣區公司董事,才作申報,涉嫌違反《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但當局未有隻字批評,並接受其一頁紙解釋,今次曾俊華為公營及私營電台擔任義工,卻遭政府高層多次質疑,明顯存在雙重標準,令人質疑政府旨在打壓曾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