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按袋收費範圍擴大 綜援人士獲發每人每月10元津貼

撰文:張雅婷 梁煥敏 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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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26日)宣布調整俗稱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細節,其中當局將按袋收費模式擴大至私營收集商收集的家居及工商廢物,而用食環署垃圾車收集服務的住宅大廈,原本設有的按桶收費過渡期安排亦會取消。黃錦星預期垃圾徵費實施後,屆時全港有八成都市固體廢物都使用按袋收費模式。另外,領取綜援人士每人每月可享10元津貼。
環境局期望於今年年前底前成立草案委員會,交由立法會審議,最快2019年年底前落實。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宣布調整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細節。(勞敏儀攝)

黃錦星今日(26日)出席一個活動後表示,經諮詢社會不同持份者意見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有一系列微調。其中「按袋收費」模式將擴展至私營廢物收集商收集的家居及工商廢物,取代原本以入閘費模式先向政府繳付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然後向客戶收回相關費用的方法。

過渡期按桶收費安排取消 綜援人士每月有10元津貼

此外,原有政策設3年過渡期,凡使用食環署垃圾車收集服務的住宅大廈,可在過渡期選擇按桶收費的安排亦取消。黃錦星解釋,該方案可用程度不大,若全面使用「按袋收費」方式,更能體現污者自付原則。預料屆時按袋收費模或將涵蓋本港八成都市固體廢物。

新安排亦包括資助基層人士,參照三人家庭用於棄置廢物的預算平均開支(即按每天使用容量為10公升的指定垃圾袋計算,每月為33元),當局擬為綜援人士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環境局遞交立法會文件解釋,雖然減廢的責任應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豁免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安排並不合適,但環境局認為有需要為有財政困難人士提供援助。

垃圾徵費下,市民及商戶需以指定垃圾袋棄置廢物,但綜援人士可獲津貼。(資料圖片)

設減廢辦統籌

另外,環境局推出五項新建議,包括推出乾淨回收運動、外展服務協助屋邨居民處理廢料、設有中央收集廢膠回收中心及為工商業界處理廢料的廚餘回收部,另外,環境局將設立減少都市廢物辦公室,新辦公室將整合環保署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相關的資源,並會透過與其他相關部門協作,統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籌備、落實、執法及檢討等工作。

黃錦星又指,實行有關垃圾徵費措施,不同年齡層人士均需要一定時間適應,故成立外展隊有助減低市民適應期,且有關優化措施獲大部分物業管理公司及私營垃圾收集商支持,認為可令收集更直接、運送及計帳更簡單,今日將把優化建議文件提交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