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郭榮鏗籲設諮詢期 涂謹申周浩鼎反對訂追溯期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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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星期三會分組審議將已於內地通過的《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預料星期六會表決草案。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建議日後在本地立法前應設立諮詢期,聽取市民意見。民主黨涂謹申和民建聯周浩鼎都反對訂立追溯期。

郭榮鏗建議設立三個月的諮詢期,又提出在立法階段要研究如何避免警方執法時,有機會出現的警民衝突。

涂謹申認為,國歌有別於國旗或國徽,並非「有形有體」,難以界定何謂不尊重。他和周浩鼎同樣反對《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設立追溯期。周浩鼎還提到在刑罰方面,國旗及國徽條例亦按本地立法實施,最高刑罰為判監三年,可作為參考。

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李華明則在早前的《AM730》專欄提及,球迷的噓聲及作粗口手勢令人蒙羞,不過中央及特區政府希望用法律制裁來杜絕噓聲,都只能「止咳而不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