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消息指律政司將不會再要求重審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價值300萬元裝修重審案,陪審團上周退庭經過兩日一夜,合共14小時商議後,仍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最後下令解散陪審團。至於案件會否作第三次重審,最快將於今午案件提訊時揭盅。消息指,律政司已決定不再就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提重審。

曾蔭權經重審後,陪審團再度未能達成裁決。(資料圖片)

本案曾於今年1月開審,現年73歲的曾蔭權當時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當時陪審團只能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作出一定罪、一脫罪的裁決,但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逐下令就該控罪重審,不過今次陪審團如上次一樣,意見分歧,爭持不下,未能就控罪達成裁決。

對於會否就控罪作第三次重審,律政司發言人於上周回應,現階段未有決定。消息透露,律政司今早已知會曾蔭權,不會再就該控罪提重審。

曾被控收受利益罪兩審未有裁決

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B)條。

控方案情指,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就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的曾蔭權,在審批雄濤廣播數碼牌照期間,被揭發曾蔭權將於2012年7月卸後後,入住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豪宅單位,業主正是雄濤廣播的大股東黃楚標。單位由著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操刀、裝修要求全為曾蔭權夫婦度身訂造,費用高達300萬元,全由深圳東海花園集團繳付,曾蔭權毋須支付分毫。

案件本年一月審訊過一次,但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案件今年十月重審,上周五另一陪審團再未能達成裁決。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