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覆核案敗訴 郭卓堅求免付訟費被拒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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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特首林鄭月娥和行會成員就「一地兩檢」的決定,但高院認為入稟言之過早,拒絕批出許可,並下令郭支付政府訟費。郭不服要求更改訟費命令,稱要敗訴市民付訟費恐怕造成「寒蟬效應」,高院今(11日)頒判詞,指大部份申請司法覆核的市民都有法援,不應過份強調「寒蟬效應」這個憂慮,重申郭要支付政府訟費。

郭卓堅入稟高院控告特首林鄭月娥及行政會議的成員,並指控一地兩檢的決定是違反「一國兩制」。(林若勤攝)

郭稱擔心成蟬效應

郭卓堅司法覆核挑戰高鐵「一地兩檢」,指方案容許內地邊防人員在香港的西九龍總站執法,違反香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但高院法官指入稟時機未成熟,「三步走」方案尚未落實,亦沒有太多政策細節,拒絕向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下令郭支付政府訟費。

代表郭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要求修改訟費命令,指另外兩名入稟市民呂智恆和李嘉廉皆獲法援,可見今次的司法覆核有一定法理依據,並非毫無勝訴,亦怕若郭申請司法覆核失敗,就被判訟費,恐怕會阻嚇其他有意入稟的市民,造成「寒蟬效應」。

官指香港法援相對慷慨

法官今頒判詞,稱以他所見大部份申請司法覆核的市民都有法援,而香港相對寬鬆慷慨的法援制度,已大大消除了市民因懼怕訟費而不敢入稟的「寒蟬效應」憂慮。再者一般而言,即使市民申請司法覆核不成功,亦不會被要求支付政府一方的訟費,只有在「特殊的情況」下,法庭才會行使酌情權作出有關的訟費命令,又形容郭今次的入稟沒有「完全經過仔細考慮」。

法官最終下令維持原有訟費命令,郭支付政府訟費,若雙方不同意訟費金額,則可以再開庭釐定。

案件編號:HCAL45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