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兩死三傷致命意外 勞工處向聯營總承建商各發16傳票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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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9日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橋底臨時工作台倒塌,導致兩死三傷,勞工處向立法會提交簡要調查報告,指出升降裝置系統懸吊著的臨時工作台,因右邊升降裝置系統支撐部件,由一些臨時湊合而成的金屬塊組成,穩定性未經評估;事發時該支撐部件塌下,連帶重橫樑倒塌、兩條纖維纜吊索折斷,令臨時工作台直墮入海。
勞工處已向聯營的每間合夥公司各發出16張傳票,並向三名相關管工、地盤經理及工程師作出票控。

涉事的臨時工作台由升降裝置系統懸吊著,意外的主因懷疑是右邊升降裝置系統支撐部件塌下,連帶重橫樑倒塌、兩條纖維纜吊索折斷,令臨時工作台直墮入海。(報告截圖)

勞工處就今年3月29日、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橋底臨時工作台倒塌事件向立法會提交簡要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有關臨時工作台原計劃於事發當日拆除,並以躉船運走。

事發當刻,兩名死者與一名傷者負責拆除右邊臨時工作台,在意外關鍵一刻,橋面的液壓千斤頂正把右邊的起重橫樑升起,繼而提升懸吊著的臨時工作台,以騰出空間供躉船在下方停泊。

報告中提到,臨時工作台的護欄並非防止工人,在臨時工作台倒塌及墮海時的適當繫穩點。(報告截圖)

然而,在提升過程中,橋面右邊的起重橫樑倒塌,導致兩條纖維纜吊索折斷,令連接著的臨時工作台亦隨即墮入海;兩名死者與一名傷者在提升期間,拆除一個設於該臨時工作台周邊的金屬棚架,而該三名工人的安全吊帶均繫於臨時工作台的護攔上,因此一同被臨時工作台拖入海裡。

報告中提到,臨時工作台的護欄並非防止工人,在臨時工作台倒塌及墮海時的適當繫穩點;而在橋面上工作的兩名傷者,則被倒塌中的起重橫樑擊中,導致右腳骨折。

勞工處在報告中又指出,液壓千斤頂的支撐部件由一些臨時湊合而成的金屬塊組成,而該升降裝置系統沒有獲發臨時工程設計證明書。

發生意外的同類型工作平台。(周聯僑提供)

勞工處向涉事聯營的每間合夥公司各發出16張傳票,亦向負責合約管理及監督承建商工作的奧雅納工程顧問發出兩張傳票,向棚架分判商WSS Engineering Systems Limited和勞工供應商聯合建築各發出一張傳票。

另外,地盤聯營總承建商之一香港寶嘉建築一名管工和一名地盤經理,以及奧雅納一名高級工程師分別被票控,將於本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