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本週將赴英國 再舉報梁振英涉逃稅及受賄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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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就前特首梁振英懷疑收受澳洲UGL利益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仍未結案,身為委員會成員之一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日(7日)表示,計劃於本週五前往英國,向當地執法部門舉報梁振英在UGL事件中涉嫌逃稅及受賄。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計劃於本周五前往英國,向當地執法部門舉報梁振英在UGL事件中涉嫌逃稅及受賄。(莊恭南攝)

林卓廷表示,他原定於下週一會代表立法會,與何君堯一同前往英國倫敦,到當地國會進行一連五日訪問行程,但他就決定提前起程,在本週五飛往當地,一圓到英國跟進梁振英涉收受UGL利益事件的心願。

事實上,同為UGL事件調查委員會成員的另一名泛民議員梁繼昌,2015年時亦曾去信英國稅務局舉報梁振英逃稅,惟梁振英事後表示,自己從沒接過任何稅務機關的查詢,又發律師信,指控梁繼昌誹謗。

林卓廷指,他已經電郵當地兩個執法部門National Crime Agency及HM Revenue & Customs,通知對方自己會親身到英國舉報。他指,National Crime Agency有權調查與以英國為基地的企業有關的犯罪行為,包括當時作為戴德梁行(DTZ)亞太區前主席的梁振英在UGL事件中是否有受賄;同時,如梁振英在事件中收取的並非賄賂,而是酬金,鑑於梁振英在香港並無申報稅項,HM Revenue & Customs亦有權調查梁振英是否在英國逃稅。
林卓廷補充指,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元,而戴德梁行的小股東及部分董事不知情,是出賣小股東權益,在香港必然有合理懷疑指控他受賄,希望英國有關部門能根據英國法例調查事件。

林卓廷又提到,此次訪英行程也有聯絡早前因外交理由被拒入境香港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惟對方屆時不在當地,未能與他見面,但對方就有協助安排他與部分英國政要及官員會面,預計會討論「一國兩制」落實情況及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等有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