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控方結案:不要誤信無人須就事件負責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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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團醫療事故誤殺案,控方今(15日)先進行結案陳詞,直指被告們向事主稱CIK療程可作增加免疫能力、預防癌細胞的保健療程等,實屬「荒謬」,又指療程成效根本未經證實,惟被告們不顧事主福𧘲,用醫學支持其美容事業,強調本港一般法例及醫療執業條例的規管,著陪審團不要相信本案無人需要負責,本案更涉及一人無辜喪生,兩人重傷,著陪審團不要因同情被告處境而影響裁決。

三名被告(由左至右):周向榮、陳冠忠及麥允齡。(資料圖片)

各方專家均指療程成效未經證實

控方資深大律師梁偉文在陳詞時陳詞時強調,在醫學上,CIK療程用作治癌的醫療療程,仍屬未經證實醫療成效的臨床實驗階段,控方多名專家證人包括港大微生物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中大醫學院李志光教授,表明不會向病人施以未經證實醫療成效的醫療療程。

被告們忽略病人福𧘲

但是本案被告利用特權濫用信任,首被告周向榮不只操控DR集團,還操控集團的產品,第二被告陳冠忠利用科學實驗上的不確定情況,忽略病人福祉,擁有醫學訓練的第三被告麥允齡、首被告周向榮更蒙蔽雙眼,將屬醫療療程的CIK療程,包裝成保健產品,三人甚至忽視產品可能因污染導致死亡風險,而沒有嚴格執行產品無菌測試。

不要相信本案無人需要負責

控方提醒陪審團,雖然陳冠忠、麥允齡各有自己個人及家庭情況,但在作出裁決,不要施以同情,始終本案涉及一人無辜喪生,兩人重傷。即使被告將CIK療程標籤成保健產品,現今無法例規管此療程,不代表可自由選擇,事實上本港一般法例、醫療執業條例的規管,不要相信本案無人需要負責,並促請陪審團以常識及個人判斷作出裁決。

指療程能曾免疫力實屬荒謬

控方表示,三名被告聲稱自己不知道CIK療程是醫療療程,周、麥兩人自辯時更指CIK療程可作增加免疫能力、預防癌細胞的保健療程,控方指斥是「荒謬」,在西方醫學上,只要病人在接受醫生診治便屬醫療療程,他們目的只是令自己不想負上法律責任。

集團只是用醫學支持美容事業

控方續說,麥自辯時聲稱不會讓接受化療或電療病人接受CIK療程,因為他們甚至知道CIK療程的成效,為減低施以CIK療程之後遇上的風險,所以只會游說健康年紀較大的客人購入,而且有關療程更不便宜,療程達6萬元,甚至麥擔任「暗數人」,可收取銷售佣金。事實上整個DR集團利用醫學,用以支持其美容事業,集團推出的桿細胞分秘素、PG鼻都未經證實的療程。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技術員陳冠忠、受聘於DR集團的女醫生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 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