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盡覽李飛講話三大重點

撰文:潘希橋 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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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今早主講《基本法》研討會,炮轟港獨違法,批評基本法23條未立法下不良影響「有目共睹」,對部分青少年不知特區前世今生,誤信詆毀中央對港管治權的「歪理邪說」,感到痛心。李飛講話的三大重點,究竟想透視甚麼訊息?

(羅君豪攝)

研討會題目:「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 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

三大問題及答案

第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何而來?

參天之木,必有其根,懷山之水,必有其源「憲法」就是香港的根和源,沒有「憲法」,就沒有「基本法」,亦沒有特區和一國兩制

第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何種地位?

香港特區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是直轄於中國

第三: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該做甚麼?

《基本法》第23條未落實,稱其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強調香港就23條立法「責無旁貸」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者將香港長期穩定發展得更好

談港獨

香港社會有人在校園內排除一國、抗拒中央,用民族自決、香港獨立、受各種歪理邪說否定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管治,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甚至採用激進和暴力的方式,將分裂主義企圖應用於行動行為上看是荒謬;法律上是違法;情感上不可容忍必須毫不猶豫抵制和反對唱衰中國損害國家的發展利益,只是螳臂擋車,損人害己

談23條

《基本法》實施20年來都未落實法律缺位帶來的不良影響已經「有目共睹」立法「責無旁貸」

談青少年

有些青少年不了解國家和民族歷史,不清楚香港的前世今生,令人痛心受別有用心的人蠱惑、荼毒,輕信錯誤觀念期望香港青少年學好歷史,他日能在「新時代的藍天裡放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