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清促港府定23條立法時間表:愈快愈好 落咗袋先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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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主動提及23條立法,在政界掀起波瀾。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認為,李飛的言論反映中央對香港問題的實際看法,若視而不見,將對本港維護司法獨立的構成威脅。
胡漢清認為政府該主動帶領社會達到為23條立法的適當環境,「愈快愈好」。他建議先諮詢公眾,然後成立白紙條例草案,即使不獲立法會通過,至少得到中央信任。他又建議日後立法時,需注意23條當中的顛覆罪。

胡漢清認為政府一定要交出時間表,主動帶領社會達至為23條立法的「適當環境」。彭毅詩攝)

李飛昨天在研討會上特別指出,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年,仍未全面落實23條。胡漢清認為,李飛所說的「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相信大家已經有目共睹」,香港社會應當重視,特別是對「法律缺位」、「帶來不良影響」和「有目共睹」的字眼,已反應中央對香港問題的實際看法,若視而不見,將對本港維護司法獨立管轄權構成威脅。

對於政府重申要待適當環境才推動23條立法,胡漢清強調,「適當環境」永遠不會來,因為這是政治問題,不喜歡23條的反對派會不斷阻撓。胡覺得政府一定要交出時間表,主動帶領社會達至「適當環境」。對於目前已有《國歌法》、一地兩檢等具爭議性議題,未必是推行23條的好時機,胡漢清認為23條同樣重要,且受中央關注:「你不覺得這是來自中央的問題嗎?(You don'think that's an issue coming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2002年,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以藍紙條例草案方式,被指「硬推」23條。胡漢清建議今次以「循序漸進」方式立法,即先諮詢公眾,然後訂定白紙條例草案,最後由立法會審議通過立例,他認為今屆政府應設立目標,至少在換屆前可以交出白紙條例草案。

對於政府應何時完成立法,胡漢清盼望愈快愈好,寧願「落咗袋先」。他解釋,即使日後白紙條例草案交上立法會後不獲通過,都「好過唔做」,至少可取得中央信任。

23條包含五項罪名,涉及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作為資深大律師的胡漢清指出,當中只有顛覆罪是西方社會所欠缺,最受國際社會關注,且涉及人權問題:「你可以反對政府,但要經政府渠道,不可上街、不可鼓吹他人一起(上街)。」他建議,日後在本地立法時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