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隊聘行動及訓練主任 頂薪5.3萬元 要求DSE五科獲第2級成績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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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冰封」大帽山致市民被困、今年「天鴿」襲港致大澳水浸,民安隊也是緊急救援的一分子。不過近年民安隊人手出現問題,近年年均20名至30名成員離職,故須吸納新血,而昨日(17日)便公布招聘公告,聘請行動及訓練主任,起薪點2.3萬元,頂薪點達5.3萬元,學歷要求只需會考5科合格或中學文憑試5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惟需具備多種才能,如籌辦訓練,具備民防、戶外活動的知識或認可的工藝才能等。

(公務員事務局網上截圖)

據有關招聘公告,民安隊行動及訓練主任負責監督訓練中心和場地的使用,並籌備訓練活動,指導志願人員,亦需在災難及緊急事故期間和之後,執行救援行動職務。薪金起薪點是2.3萬元,頂薪點至5.3萬元,入職條件雖然只需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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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廣告亦提及,應徵者需具備教學才能,有能力策劃和籌備訓練活動,又要督導其他人員;應徵人士同時需要具備民防、青少年服務、戶外活動的一般知識或認可的工藝才能,更要操流利粵語及英語。有關職位將於本月30日截止申請。

資深民安隊:應徵者具制服團隊背景較佳

有資深民安隊人員透露,行動及訓練主任既要出動救援,亦需為民安隊其他成員訓練,故應徵人士擁有紀律部隊或制服團隊如童軍等的背景或經驗為佳。該資深人員又指,行動及訓練主任需不定時工作,尤其假日或天氣不佳亦有機會工作,若沒以上的工作背景,會較難習慣工作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