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對設「動物警察」未有方向 放生投訴主要於大埔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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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虐待動物的案件時有發生,有關注團體曾要求警隊成立「動物警察」,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指,警方現行派特定調查隊處理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各警區指揮官在有需要時,可考慮指派隊伍專責調查及分析有關罪案,暫未有設「動物警察」的方向。另外,漁護署由2014年至今年10月,共收到6宗懷疑不當放生動物的投訴,當中5宗來自大埔區。

陳肇始指,明年將完成檢討將貓隻和狗隻納入《道路交通條例》內。(資料圖片)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就虐待動物的舉報個案及成立「動物警察」,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回覆指,今年首三季,警務處及漁護署接獲有關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或投訴個案為262宗,數字跟去年全年的舉報數字相同,而今年有10人被檢控及定罪,分別被監禁10天至2個月。

現時仍有不少市民為「積功德」,將魚類等動物進行放生。(資料圖片)

已有「動物守護計劃」 故未擬設「動物警察」

就成立「動物警察」的議題上,陳指出,目前警務處轄下共有13個警區有指派特定調查隊負責處理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可視乎人手的調配、案件性質及嚴重程度,考慮指派隊伍專責調查及分析與殘酷對待動物有關的罪案,並已在2011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與漁護署、愛護動物協會、食物環境衞生署、城大動物醫學院等,從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及調查四方面合作打擊有關罪行。

答問中亦有提到,由2014年至今年10月,漁護署共收到6宗有關懷疑不當放生動物的投訴,當中4宗涉及龜隻,其次為包括淡水蝦及魚,大部分被發現的龜隻經獸醫評估後,被送往動物福利團體供市民領養,當中5宗個案來自大埔區。陳肇始指,政府目前並沒計劃立法規管放生活動,但會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對放生活動的關注,以免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

漁護署共收到4宗涉及龜隻放生的投訴。(資料圖片)

此外,對於較早前提及將貓隻及狗隻納入《道路交通條例》當中,訂明當路上發生涉及車輛的意外致動物受傷害時,司機須停車及盡快報警。陳肇始指,有關修訂將於明年內完成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