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驗出「大力仔」含未標示毒藥 一男子被捕

衞生署驗出「大力仔」含未標示毒藥 一男子被捕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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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早前化驗名為「大力仔」的產品,證實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的第1部毒藥「氨基他達拉非」,並在突擊行動中拘捕一名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的男子。衞生署呼籲市民,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不明的產品,已購買「大力仔」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

衞生署呼籲市民勿購買或服用成分可疑產品。(衞生署提供)
衞生署呼籲市民勿購買或服用成分可疑產品。(衞生署提供)

衞生署據市民查詢,購買名為「大力仔」的產品樣本作化驗。經政府化驗所化驗後,證實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的第1部毒藥「氨基他達拉非」。衞生署隨即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灣仔一間零售店鋪。警方在行動中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根據該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說:「『氨基他達拉非』的化學結構與用於勃起功能障礙處方藥的『他達拉非』類似,可能與一些如『硝酸甘油』的藥物中的硝酸鹽產生相互作用,令人血壓降至危險水平」,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若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衞生署又指,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藥物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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