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票控兩店舖東主非法售象牙筷子 明年1月聆訊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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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人員今年6月打擊非法象牙貿易,在中環兩間店鋪分別購得兩雙象牙筷子後,經分析後發現兩雙筷子的象牙均是於1990年後取得,涉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署方今(27日)票控兩間店鋪的東主非法管有禁貿後象牙作商業用途,案件將於明年1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

碳素斷代法分析結果顯示,檢獲筷子象牙是於1990年國際貿易被禁止後取得。(政府新聞署圖片)

漁護署人員於6月打擊非法象牙貿易,在中環兩間店鋪分別購得兩雙象牙筷子後,分別切割出4個樣本以碳素斷代法分析,結果顯示製成該兩雙筷子的象牙均是於1990年後取得,涉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署方今票控兩間店鋪的東主非法管有禁貿後象牙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案件將於明年1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

漁護署發言人指,大象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列明物種,其國際貿易自1990年起已被禁止,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在1990年前已合法進口本港的象牙經漁護署登記後,方可在領有管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本地買賣。發言人重申,政府十分重視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非法貿易,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管制或舉報涉嫌違規個案,可與漁護署聯絡。

現時漁護署將涉嫌非法象牙樣本,會送交外國基因測試鑑證所,以「碳素斷代法」測試象牙年齡,協助執法及檢控,「碳素斷代法」又名「放射性碳定年法」,最逍可測定早至5萬年前含碳有機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