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停業】一名清盤人藐視法庭被罰款 官批准更換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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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線停業的連鎖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其母公司J.V. Fitness Limited(下稱該公司)早前被頒令清盤,並委任三名會計師擔任清盤人,但其中一名清盤人因一宗藐視法庭罪,被罰款3萬元,清盤人基於債權人利益,要求撤銷該清盤人,高院今(29日)在破產管理署無反對下,批准有關申請,下令清盤人一方需支付破管署訟費。

清盤人的代表律師又在庭上透露,J. V. Fitness Limited共有的債務達1.5億元,之前曾出售公司儀器取回1000萬元,另外客戶早前透過東亞銀行信用卡購買健身中心服務,總費用達4200萬元,東亞銀行已退回費用予客戶,正與清盤人商討是否從J. V. Fitness Limited方面取回有關資產。清盤人又指,一名姓鄭的副執行董事向公司追討200萬元欠薪,但對公司債務影響不大。

就清盤人的申請,高法官夏利士頒令時指,2016年6月27日J.V. Fitness Ltd前董事王炳權旗下的鎂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入稟呈請將該公司清盤,同年7月14日法庭頒令會計師鄧忠華、簡立祈和侯頌雯擔任公司的臨時清盤人,11月22日法庭再正式顉令該公司清盤,而三名臨時清盤人,轉為清盤人。

法官續說,因鄧忠華其後因藐視法庭罪被判罰款,清盤人基於債權人的利益,於2017年4月10日提出撤銷鄧忠華擔任該公司清盤人的申請,法官在破產管理署無反對下,批准申請,並頒令簡、侯兩人繼續擔任J. V. Fitness Limited的清盤人。

案件編號:HCCW 2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