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命案】案件曲終人散 死者多張大型肖像畫料將被銷毀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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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金融公司董事殺害四川情婦後棄屍的「無屍命案」正式審結,陪審團昨退庭商議5小時後,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情婦被殺後「人間蒸發」,屍首至今未能尋回,她曾經居住的淘大花園單位亦被清空,警方輾轉才從裝修公司找到幾張原本置於愛巢的肖像畫。但隨着全案審結,家屬只欲取回死者生前穿過的衣物,若被告不再提出上訴,這幾張肖像畫連同其他證物,皆難逃被銷毀的命運。

死者秦嘉儀原本掛在家中的大照片,隨著案件審結,或逃不過被銷毀的命運。(伍凱瑩攝)

被告陳文深,43歲,案發時任職一間金融公司的董事,他昨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指他於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

裝修公司清空單位留下死者肖像畫

陳2015年首次審訊時,否認殺人,但陪審團仍憑環境證據定他謀殺罪。陳上訴成功後,在重審時承認自衛下錯手殺死秦,又承認將女屍用保鮮紙包裹後,棄置在西貢村屋的垃圾車。

由於本案主要依賴環境證供舉證,警方甚至找了與案中藏屍袋子同款同色的格仔尼龍袋,向陪審團展示。由於案發後,死者曾經居住的淘大花園單位被清空,警方輾轉聯絡裝修公司,才找到原本置於單位的幾張死者肖像畫。

家人只要求取回死者衣物

全案審結後,死者家屬表明只希望取回警方一直保管的死者衣物,所以其餘證物包括最囑目的幾張大型肖像畫,將被警方銷毀。警方今早派員分幾次運走所有呈堂證物。雖然陳終在庭上說出秦屍首的去向,但警方透露暫無指示要作跟進調查。

案件編號:HCCC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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