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小心過馬路】嚴打亂過馬路首天 交通督導員慘被粗口鬧爆

撰文:鄧詠中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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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要小心!警方今日起至下周二(12日)進行為期五天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行動,以減少涉及行人,特別是長者及青少年的交通意外。上午11時許,警察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於長沙灣區執法,票控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交通違例事項的行人,並在場派發行人須知。有交通督導員慘成違例被票控市民的出氣袋,被憤怒大叔以粗口問候,也有塘邊鶴阿伯不值母子被罰,批評督導員執法時不顧及人情,「2,000蚊(罰款),人哋買奶粉,有排食」。

阿媽被抄牌後,向阿仔說:「你依家好出名啦」。(黃偉民攝)

阿媽被票控 BB仔「躺著中槍」

票控行動引起極大迴響,不少途人勁鬧執法人員。有女途人推著嬰兒車胡亂過馬路,被票控後一臉無奈。阿媽被抄牌時,向阿仔發脾氣,抱怨說:「你真係出名呀𠵱家!」令坐在手推車上的阿仔「躺著中槍」。有「塘邊鶴」阿伯,目擊母子被捉後,深深不忿,在旁插嘴責怪交通督導員說:「2,000蚊(罰款),人哋買奶粉,有排食」,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 」,着他人「反拍」執法人員。

怒火大叔粗口問候

亦有男途人不滿被票控,深感憤怒,一名怒火阿叔,與在場交通隊人員理論,並不時以粗口問候交通督導員說:「X你!兩個人捉我!」另有被票控的女途人表示,當時她打斜橫過馬路,「我行過側邊兩、三步,咁就唔對(啱)啦, 下次改啦,唉,我以為綠燈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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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罰2000元

警方發言人表示,行人通常違反的規則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不使用在其十五米範圍內的行人過路設施橫過馬路,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進入車路等。行動期間,警方將加強執法,票控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交通違例事項的行人。各警察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在行人道路安全行動前,已在全港多個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加強行人對道路安全的意識及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據現行法例,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