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揸lift人」擁千萬物業 子女爭產鬧上法庭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原訴人陳玉培(坐輪椅者)被長女形容為「不理子女的守財奴」。(朱幼麗攝)

退休前在東亞銀行總行任職電梯操作員的「揸lift」人陳玉培,大半生將儲蓄買入股票、物業等致富,現已90歲。陳玉培一共有6名子女,他稱3年前中風後擔心無人照顧,其中5名子女向他承諾會對他生養死葬,他便把名下4個物業一半業權,送贈該5名子女,惟他指5名子女最終沒履行承諾,現要求法庭頒令子女把業權還給他。案件周二(3月2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原訴人陳玉培(90歲),今早在唯一未有涉案的第三兒子陳銳權陪同下出庭。他控告3名兒子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以及兩名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

陳玉培在庭上透露,他在鑽石山及黃大仙擁有4個物業,又有買股票及外幣習慣。他工作至65歲後退休,之後靠收租為生。他堅稱,因為5名與訟人答應照顧他,他才在2012年11月簽下文件,把名下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給他們。陳玉培說:「不給錢他們,他們怎會照顧你。」

陳伯:不給錢他們 他們怎會照顧你

庭上透露,陳伯有4個物業,原本由他與三兒子共同擁有,他亦與三兒子住在其中個一單位。直至2012年10月,陳伯往掃墓時宣布,會把四個物業的一半業權,分給其餘5個被告。三兒子聽後大怒,陳伯之後搬到大兒子屯門家居住,並於一個月後,在五名子女安排下正式轉換一半業權。惟陳伯指子女之後沒有照顧他,故他又搬回與三兒子居住。

九旬陳伯記性好 曾被子女激怒危坐天橋

 

5名與訟人:父受第三兒子唆擺興訟

 

代表5名與訟人的律師指出,陳伯曾把一個位於皇后大道西的物業,無條件送給三兒子。三兒子一直把該物業的租金收益,全數交給陳伯。律師又指5名與訟人獲贈業權亦屬同類餽贈,他們沒有收取分毫物業的收益,並指陳伯是受三兒子唆擺而提出訴訟。

 

律師並稱,5名與訟人的生活環境一般,又要照顧年幼子女,根本無能力照顧陳伯,故他們根本不可能向陳伯許下照顧承諾。陳伯聽罷回應說:「他們有這樣說過,大媳婦都有講。」

 

案件周三續審,陳伯會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