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被指自任院舍董事 遭院舍母公司興訟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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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被落案起訴5項非禮罪的「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又再牽涉另一單民事官司。經營「沐恩之家」及「康穚之家」的母公司,發現張健華今年中突撤銷集團兩大股東的董事資格,改為委任張本人擔任集團董事,母公司因而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取消張的登記,並要召開董事局會議重選董事局,以及禁止張繼續擔任兩公司董事。高院今開庭處理,要求雙方呈交文件,並會稍後排期審訊,料聆訊需時兩天。

張健華(戴黑帽者)被指撤換院舍公司董事。(陳雯慧攝)

首原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是「沐恩之家」及「康橋之家」的母公司,次原告香港豐裕國際有限公司則為智友的全資附屬公司,被告為張健華。

《香港01》早前報道,張健華及其弟弟,分別擁有護老院「康穚之家」和「沐恩之家」的智友集團7%及5%股權,而智友集團透過子公司香港豐裕國際,持有葵涌三個巿值1000萬元的住宅單位。據悉,單位用作經營「沐恩之家」、外傭宿舍及出租單位。

原告要求禁止張擔任董事

法庭文件透露,今年7月12日公司註冊處收到兩份原告決議文件,表示要撤銷兩名擁有母公司70%股權的周可仁及周兆志,擔任原告兩公司的董事資格,改為委任張華健為兩間公司的董事。原告早前入稟要求撤銷登記,以及禁止張健華擔任兩原告公司董事,另法庭亦可頒令重組董事局。

案件今提訊,原告的律師透露,母公司姓李前大股東及另一人,於2015年將手上合共70%股權,買給周可仁及周兆志,但未有向公司註冊處登記,卻在7月發現相關的董事局變動。

官指案件爭議在股權的真確性

法官指出,兩名姓周人士真正持有70%股權,可以自己召開董事局會議,透過投票去決定董事的去留,甚至可以撤銷張健華的董事資格,所以案件爭議在於持有股權的真確性,下令張健華須於12月28日前呈交抗辯書,原告則於明年1月12日呈交抗辯的回應書,之後案件再排期審理,預留2日審訊。

案件編號:HCMP 252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