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硬朗朱sir被定罪呆住 須還柙露倦容揉眼

撰文:鄭秋玲 梁芷君 伍凱瑩 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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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以警棍襲擊男途人鄭仲恒一案,東區法院今午(18日)裁決,朱經緯一向表現硬朗,時常都充滿自信,今天到庭無論是庭外、庭內,面對支持者的關心都有微笑示意。案件糾纏逾千日,去到裁判一刻,朱經緯被判罪成,當差36年的朱,今被定罪,更要鎯鐺入獄,須被還柙至29日判刑,在聖誕節生日的朱sir,不但要在獄中過聖誕,更要獄中渡生日。

朱經緯涉警棍打途人案今午裁決。(資料圖片)

開庭先有笑容 向支持者示意

據記者現場所見,朱經緯步入法院前,經過支持者的吶喊聲援,亦有微笑揮手示意。到開庭在即,有支持者更主動走到朱經緯的座位前與他握手,朱經緯回以雙手握住,當時的朱經緯並報以笑容、用力握手。法庭內座無虛席,50多個公眾席和逾30個記者席全數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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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定罪旁聽人士即鴉雀無聲

而法官判朱經緯罪成時,朱經緯目無表情呆望前方,一動不動,神情嚴肅,滿臉愁容坐着聽辯方大狀為他求情,更曾用手揉眼,顯得疲倦。得悉被還柙之時,朱經緯站在犯人欄面前,望着旁聽市民幾秒,才隨懲教人員步入犯人欄,神情依舊嚴肅。

庭內的旁聽人士鴉雀無聲,其女兒樣子失落,兒子亦多次閉目沉思。女兒在散庭後即低頭痛哭,雙眼通紅。場外支持者指需要上訴。

朱經緯作風「硬淨」,在法庭作供期間,仍顯露出警司本色,多次直接糾證法庭翻譯的用字及未有翻譯他的部份證供,在作供時亦強調,他在案發當天是合法地使用適當武力,並防止罪案發生。自辯稱,他必須守衛旺角亞皆老街,認為當時人群看似被動,其實是「好主動」等。

朱經緯(57歲)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

2014.11.26 時任警司朱經緯涉用警棍襲擊鄭仲恒,過程被傳媒攝錄到。
2014.11.29 鄭仲恒向警方報案及投訴。
2015.5-7月 監警會大比數裁定朱經緯毆打投訴「證明屬實」,但遭警察投訴課拒接納。
2015.12.14 警方回覆監警會,同意修訂投訴為「證明屬實」,並徵詢律政司是否檢控。
2017.3.27 警方正式拘捕朱經緯,並檢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2017.3.31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017.11.6 案件在東區法院開審。
2017.12.18 案件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