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指東亞銀行違約索償2971萬案 官准東亞押後交答辯書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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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美容連鎖集團舒適堡,早前透過旗下公司,入稟高院控告東亞銀行,指東亞銀行違反多項協議,要求法庭下令東亞銀行賠償逾2971萬元,並向東亞銀行追討利息和訟費。案件今日提訊,東亞指因需時三千份轉帳文件,獲准押後28日才延交答辯書,並須支付800元訟費予。

八間原告公司包括七間舒適堡旗下的分店公司及一間叫力添資源有限公司;涉及分店位於屯門、中環、康怡、沙田、尖沙咀、荃灣。被告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被告一方今在高院提訊時指,因為涉及轉帳文件多達3000份,部份文件更早於2000年,需時找尋,加上今次是首次申請延期,要求押後28日才延交答辯書。原告一方一度反對,指上月底已回應了被告一方提問,認為對方只需要延期14日便足夠,但聆訊官最終批准被告一方申請,下令被告須於1月16日交答辯書。

原告在入稟狀中指,東亞銀行因違反超過一份協議,向東亞銀行索償逾2971萬元,以及追討利息和訟費。不過入稟狀裏一直未交代詳情。

案件編號:HCA 252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