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臨疑以鯰魚當石斑塊 被指違商品說明 求以承諾代檢控案押後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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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九新界均有分店的富臨漁港,被指出售的「粟米石斑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因而遭海關票控,案件今(20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想申請以「承諾」方式取代被控,須時與律政司商討,案件押後至2月20日再訊。據悉,該些魚片疑是鯰魚。

被告公司為富臨漁港的經營者「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公司在荃灣眾安街及和宜合道的分店,被控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標籤。

辯方指,將向律政司申請以「承諾」的方式,以取代會留案的傳票形式控告。被告公司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再訊。

據了解,涉案酒家疑將鯰魚冒充石斑出售,海關收到線報後作調查。

案件編號:WKS17398-40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