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爭奪戰】保監:高層是否「適當人選」 會考慮誠信等因素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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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在周三(12月20日)獨家報道,保險業監管局(保監)亦已經介入康宏事件,向康宏表明當局對有關事態「嚴重關切」(grave concerns),並向公司管理層表明,由於已有多名康宏高層和前高層被捕,假如由不適當(not fit and proper)人選擔任行政總裁、董事或控制人,有關公司也會被視為「不適當人選」,最嚴重的後果,可能會影響到公司的牌照。
保監在回覆《香港01》的查詢時表示,在評定有關人士是否「適當人選」時,會考慮包括其誠信、犯罪紀錄等一籃子因素。

據了解,康宏副主席馮雪心(左),前總裁麥光耀(右)均已被捕。(康宏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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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01》掌握的消息,廉署在12月7日採取針對康宏的「海豚」行動之後,保監在12月8日已和康宏環球旗下的康宏理財行政總裁冼健岷等公司高層會面。由於康宏的業務,包括保險代理、保險經紀等中介服務,保監局遂介入事件。據悉保監局亦要求目前持有康宏環球29.91%股份的佳兆業少東郭曉群,也必須符合作為「適當人選」的監管要求。

保監局:責任確保保險中介人遵守監管要求

保監局以書面回覆《香港01》,表明保監局有責任確保保險中介人遵守《保險業條例》的要求,當中包括確保保險經紀,以及其董事及控權人符合「適當人選」準則。而在評定有關人士是否「適當人選」時,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其誠信及財政狀況,例如是否曾有犯罪、違規及破產紀錄。

保監局亦補充指,在現行的保險中介人自律規管制度下,自律規管機構(即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負責評定保險中介人是否符合「適當人選」準則。

不過對於康宏管理層最近被廉署、證監會調查一事,保監局稱,不會就此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