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朱凱廸案】少年堅稱無滋擾求翻案 官反問:你張望朱4分鐘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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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元朗疑遭4名男子駕車跟蹤,4人早前被裁定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其中一名被定罪少年,聲稱他未有滋擾朱要求翻案,但即被法官指出少年當日望著朱達4分鐘之久。法官最後決定押後裁決。

上訴人黃俊欽稱他未有滋擾朱凱廸。(陳雯慧攝)

上訴人黃俊欽,案發時報稱中五學生,今提出了兩個上訴理由,包括他在案中跟蹤朱凱迪一小時的過程中,沒有對朱構成騷擾,而且無證據顯示他是同謀者。

上訴人曾在便利店望朱4分鐘

不過法官反問,根據庭上播放的錄影片段,上訴人在便利店張望了4分鐘,問上訴人當時做甚麼,上訴人站在庭上,啞口無言,最後由法官打圓場說:「你無野講啦!」上訴人回應說:是。

控方指上訴人論點是老生常談

律政司代表反駁,遊蘯罪的其中一項控罪元素令受害人擔憂,和騷擾無關。此外根據錄影片段顯示,上訴人當日早上7時17分,持着早餐外賣登上訴人哥哥、首被告黃堅輝的車輛,之後跟著朱凱迪車隊,到元朗一拉票站,朱下車食早餐及到拉票站,上訴人在便利店張望,到朱上車離去,上訴人又返回他哥哥車子上離開。

律政司指,若上訴人不是同謀,他大可下車後離開,毋須再上車跟隨,而且上訴人的理據,已在原審時提過,為老生常談,原審裁判官亦作了合理的解釋。高院法官最終押後書面裁決。

案件編號: HCMA 49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