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黃繼兒:機構或商戶缺尊重私隱意識及決心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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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時會在網上或商店登記個人資料索取優惠,但個人資料如何被使用不得而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在港台《香港家書》稱,現時《私隱條例》的罰則阻嚇作用比預期少,公眾及機構均不了解或低估私隱風險,建議機構小使用和處理個人資料的工作,提升至企業管治,納入為董事局議程項目,而非只遵循法例規定。

黃繼兒指「私隱」權利並非絕對。(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黃繼兒又在《香港家書》表示,過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曾抽查市面顧客獎賞計劃,發現大部計劃的私隱政策透明度低,顧客在商戶收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時,不能給予有意義的同意;在刪除資料、分享資料及行為追蹤方面亦不能作出有效的控制。

他認為商戶應顧及問責及道德,考慮顧客合理期望及對他們造成的潛在傷害;消費者亦應「自保」,小心閱讀私隱政策和條款,評估當中的私隱風險。

黃繼兒:機構需有良心使用個人資料

他又指,踏入大數據年代,數據收集已隨處可見,但又不能預計相關數據將會如何被使用,令保障個人資料的工作變得非常有挑戰。他促請不同行業機構以道德、有良心的經營手法使用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