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單親家庭望港府取回單程證審批權 善用每日名額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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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4日)是平安夜,不少一家大小會在節日相聚享受家庭樂。然而,有中港分離的單親媽媽及其小孩,卻只可遙遠相思。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日(24日)與60名受影響單親媽媽及小孩,到中環禮賓府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請願,要求港府取回單程證審批權,協調分配名額給長期奔波中港兩地的單親媽媽,以更好照顧小孩。

中港分離的單親媽媽及其孩子,今(24日)前往中環禮賓府請願,要求協助分離單親家庭團聚。(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提供)

單親母患抑鬱症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跟進逾200名在港出生或獲批單程證居港的兒童,家庭平均等候單程證審批年期達8年之久,當中有家庭等待長達20年,超出一般家庭團聚等候四年的條件。亦有曾批單程證的婦女,因丈夫離世而被收回證件,變相母子要「相隔」。

協會指,因小童需由單親媽媽悉心照顧,每3個月或14日便要隨母返鄉續探親證明,學業中斷備受影響。協會表示,有母子因長期分離而身心靈受創,小孩患上精神病,其母亦有抑鬱病。協會表示,該些單親母親未持有香港身份證,不能在港工作,導致八成兒童要靠綜援生活,一家兩口每月僅約4,000元,用作租板間房及生活開支,此外,母子要拾紙皮幫補家計,或少食一餐應付開支,而小孩在開學時,更因無錢難以買書簿及校服。

協會認為,現時每日單程證名額150個,實際平均批出125個,名額有剩餘,希望港府向中央爭取審批權,調配名額特別批准單程證予該批單親媽媽,或一年多簽探親政策,可惠及子女為香港居民的單親家人,或再婚單親;及港府行使酌情權,批准特殊困難人士,雙程證來港者亦可在港續期,並成立中港家庭團聚協調機關,協調申請、監督審批、處理投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