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港府記者會】林鄭:不遲於明年2月初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撰文:鄺曉斌 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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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今日(27日)審議通過內地與香港就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歡迎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強調「一地兩檢」毋庸置疑是最佳方案,人大常委會的表決為「一地兩檢」提供穩健憲制基礎,反駁「割地」、違反法律的說法並不成立。她又透露稱,不遲於明年2月初向立法會提交一地兩檢草案,期望在暑假休會前通過方案,以符合在明年第三季通車目標。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一地兩檢的決定,是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並無出現凌駕基本法的問題。

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今日(27日)審議通過內地與香港就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資料圖片)

【19:10】被問及立法會可否在本地立法階段反對一地兩檢方案,袁國強表示,一地兩檢落實細節上,有一定空間需要在立法會處理,例如在合作安排中有6個主要範疇,是適用香港法例,在這些事務上如需要細化,可在具體條文上斟酌,而這也是在本地立法過程中的重要事宜。他重申,投票權是在立法會議員手上,特區政府控制不到。
被問及是否已經辭職,袁國強回應表示,此刻自己心中所想只是一地兩檢,未能回應是否已辭職的問題。

【19:06】被問及政府會否調動立法會議程,以討論「一地兩檢」方案,林鄭月娥表示,議程安排方面現時很難講得實,但強調落實「一地兩檢」非常迫切,期望立法會以務實態度應對。

袁國強表示,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而每個憲法下必須有最高權力機關;他強調,雖然國家設有最高權力架構,但行使權利時需要符合法律,而此次「一地兩檢」合作安排便反映,有關決定同時符合基本法和國家憲法。

【18:58】至於此次一地兩檢的處理,能否保證會「下不為例」,袁國強稱,要用正面角度去看,香港有需要時,特區政府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他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後作出的安排,是符合基本法、憲法和一國兩制。林鄭則表示,「下不為例」的形容詞一般用作壞事,但今天一地兩檢的是好事,對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更是一件大好事。除非手頭有個水晶球,知道一定沒有好事,從未來發展角度來看,也是一件大好事。

【18:51】袁國強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一地兩檢的決定是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並無出現凌駕基本法的問題。今日港府召開記者會解釋法律基礎,是因為人大常委會表決並完成「第二步」;他強調,政府不是逃避司法覆核,亦沒有辦法逃避司法覆核,政府會保障、尊重市民行使法律的權利,而在討論過程中,港府有向內地當局反映香港市民意見。

林鄭月娥表示,過去一段時間很多調查顯示,市民支持「一地兩檢」方案。

【18:44】被問及將來港府會否也根據基本法第7條,將中環、禮賓府等地方租借予內地,是否也不違反基本法第18條。袁國強表示,此次一地兩檢,是在獨特情況下做的事,是因為港府認為有需要發揮高鐵最高效益,過程中需要與內地有關部門簽署合作安排,也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經過本地立法,要經過關卡不少,因此類似做法,不可能隨意在香港其他地方實施,大家不需要憂慮。

林鄭月娥則表示,落實一地兩檢安排的方法,一定是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是嚴肅的事,也是為保障香港穩定和繁榮,今次也是用到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賦予憲制基礎才能做到。

【18:42】林鄭月娥表示,高鐵西九龍總站使用年期、租金等後續問題,仍需繼續與內地當局跟進。

【18:37】被問及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決定,是否一種另類釋法?袁國強回應表示,現時一地兩檢方案的處理,是香港與內地相關部委研究過許多不同的選項,並聽取了本港不同人士的意見,認為是最適當的決定。

他重申,「三步走」是落實一地兩檢最恰當的安排,因落實一地兩檢不是香港單方面可以解決,需內地有關方面一起處理。他解釋,西九一地兩檢與深圳灣模式雖非完全一樣,但也是類似,日後本地立法模式,也會沿用類似深圳灣的模式。

他強調,不需將一地兩檢與23條立法相提並論,形容兩者「風馬牛不相及」,一地兩檢是整體香港長遠發展的問題,是為解決香港運輸交通而解決的法律問題,與關於國家安全的23條完全不同,不需要折射到23條將來怎樣處理。

【18:33】林鄭月娥表示,高鐵通關方案已討論長達5、6年,在香港亦有辯論,而一地兩檢是大部分港人所接受,現時已透過人大常委會的表決,奠定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

袁國強表示,不會評論辭職傳言,強調「一地兩檢」不會改變特區範圍,不會損害市民的自由。

【18:21】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特區政府完全理解香港社會關注一地兩檢法理基礎,強調一地兩檢一定要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他指出,今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也說明了一地兩檢符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對一地兩檢法律基礎,已作出詳細說明。

對於基本法第18條,及引用基本法哪一條條文落實一地兩檢,他回應指,全國性法律納入附件三外,不能在香港實施,而一地兩檢不違基本法第18條的原因是,第18條適用的對象是在香港全體及所有香港人,而一地兩檢實施的範圍只是內地口岸區,適用對象是內地口岸區的高鐵乘客,與基本法第18條所指明的情況不同。

其次,就內地法律的適用和管轄權而言,西九總站管轄區會被視為處於內地,與深圳灣模式相同。他解釋,過去討論中,特區和內地反覆研究不同建議,包括引用基本法第20條,但兩地就基本法第20條是否適用,存在不同意見,尤其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施過程中的新情況,經全盤考慮後,決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批准的形式實施,是最適當。他指,該處理的優點,是在更高憲制基礎上處理問題,也反映全國人大常委會願意聆聽不同意見。

【18:00】林鄭月娥認為,「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新情況,非當年訂立《基本法》時可預見,對此港府與內地特區部門作出研究、考慮,確保安排必須符合一國兩制、不違反《基本法》。

林鄭月娥強調,在合作安排下,已確定符合中國憲法、一國兩制,不會損害高度自治,不會改變特區範圍、不減少市民權利,反駁割地、違反法律的說法並不成立。

她又指出,不會低估「第三步」,即是在立法會進行本地立法的難度,將會在不遲於2018年2月遞交立法會討論,期望在暑假休會前通過方案,以符合在2018年第三季通車目標。而現時高鐵香港段整體工程已完成約98%。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高鐵西九總站實施一地兩檢的議案。(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