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案:不同於基本法第18條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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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27日)表決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草案,最終草案獲全票通過。決議案指,內地派駐口岸區的機構,會依照內地法律履行職責,範圍嚴格限制在內地口岸區之內,不同於基本法第18條,將全國性法律在整個香港實施的情況。
人大常委會現舉行記者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官員會出席,回應有關問題。

【16:37】李飛表示,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方案,由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實施一地兩檢,也得到香港大部分市民的支持。他強調,一地兩檢符合香港社會民意,而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國務院可以根據憲法,批准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派駐機構。

他強調,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不改變香港特區的區域範圍,不改變內地與香港的出入境管制制度,不減損香港居民的自由,不減損香港特區的管轄區,香港與內地合作,作出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香港利益,「絕不是一些人所說放棄高度自治權,而是行使高度自治權」。他又表示,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是將本身在深圳來進行的出入境查驗,放到香港來做,查驗的法規和機構都沒有變,對出入境人員的權利也沒有限制,而是給予了額外的便利,「這是一件大好事,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16:29】李飛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具有憲制性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具有國家立法權,法律解釋權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權,其中,也包括監督香港《基本法》的職責。他強調,在香港實施的所有法律和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是否與《基本法》相抵觸,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最終決定權,是「一言九鼎」。

【16:25】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表示,特區政府是經過認真評估考察,提出興建高鐵,並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他強調,這是特區政府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一個決定。他又指,中央一貫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的大局,香港提出有關建議後,內地有關部門反覆和特區政府磋商,進行比較分析、研究及考察後,提出了很多建議,考慮過車上檢、預檢等方案,最後一致認為在西九設口岸及一地兩檢,是最科學和合理的方案。

【16:18】中國鐵路總公司客運部副主任黃欣講解了修建廣深港高鐵的意義,認為通車後,將加強香港與珠三角、中國內地的聯繫,也可以為沿線百姓提供更多元運輸服務。李飛補充指,西九龍站建築面積40萬平方米,是全世界最大的地底高鐵站,認為西九龍站應申報世界紀錄。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草案,最終草案獲全票通過。(新華社)

決議案指,人大常委會已充分考慮香港特區及內地各方,對高鐵連接口岸設置及通關查驗模式的意見,認為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是必要的,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改變香港特區的行政區域範圍,不影響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亦不減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自由。

決議案又強調,內地派駐口岸區的機構,會依照內地法律履行職責,範圍嚴格限制在內地口岸區之內,不同於基本法第18條,將全國性法律在整個香港實施的情況。

李飛稍後將出席記者會解答有關疑問。(資料圖片)

據議案,在高鐵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由內地依照內地法律和合作安排實施管轄,並派駐出入境邊防機關、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鐵路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有關人員不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

議案文本列明,人大常委會認為《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人大常委會認為,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授權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包括實行單獨的出入境管理制度等。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方面就「一地兩檢」的相關問題協商作出適當安排,是香港特區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權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