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私影少女被殺案 死者被粗暴性侵下體 被告涉皮箱拖屍入酒店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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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私影少女於三年前被殺案,今(27日)於高院開審。涉案無業中年男子今於高院否認一項謀殺罪名。控方案情披露,死者因拒絕更換造型,遭被告用茄汁玻璃樽不斷打頭,封箱膠紙綁手、索帶綁着她的頸部及腳踝,再用膠紙包裹面部,令她窒息致死,不過被告繼續用米酒灌入她的喉嚨,更除脫她的衣服,粗暴性侵犯她下體;主控官形容,被告手法令人震驚及厭惡。

被告劉璋輝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身型矮小的被告劉璋輝,年約37歲,否認一項謀殺罪名,但承認誤殺罪,不過不被控方接納。控罪指他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謀殺15歲又9個月的少女郭惠明。

少女中四輟學私影賺外快

控方大律師Martyn Richmond今宣讀案情指,死者郭惠明(下稱:郭)於1999年3月8日出生,她在中四時因學業成績輟學,平日除依賴父母的零用錢,亦任兼職侍應。主控官形容,郭生前和香港一般少女無疑,平日喜瀏覽社交網絡,外形都是染頭髮、戴有顏色的隱形眼鏡,朋友形容死者為人活潑健談,亦知道她擔任「私影模特兒」,但她從無和朋友透露詳情。

郭疑因拒換造型遭暴力對待

控方續說,2014年12月3日下午,被告以短訊聯絡郭「私影」,又查問她的身高及體重。郭擬定價錢為500元兩小時,中間有半小時休息,但因她當日有事,延至五日後下午在旺角朗豪坊與被告會面。兩人見面後,被告帶她返回旺角甘芳街的寓所內,期間因郭拒絕更換被告的指定造型,開始遭被告暴力對待。

遭茄汁玻璃樽擊頭再灌米酒

控方指,被告於案發後一天被捕,他在警方錄取會面記錄中承認,曾在家中取出一支茄汁玻璃樽,不斷擊打她頭部,之後和她糾纏、拳打腳踢。為了制服她,被告取出封箱膠紙綁着她的手腕和手、尼龍索帶綁着她頸部和腳踝,之後便用膠紙包着她的頭及面部,此時郭已全無反應,但被告繼續將米酒灌入她的喉嚨,除脫她的衣服,開始非禮她,更粗暴地性侵犯她的下體。

郭屍體被放入行理箱再帶入酒店

控方表示,相信郭當時在被告家中,已窒息死亡。同日被告將郭屍體塞入行李箱,清理寓所,收藏郭遺物,便帶着行李箱入住了旺角一間酒店,翌日離開酒店。

主控官指,雖然被告的行為令陪審團很震驚及令人厭惡,但這只是整個案情的一部份,陪審團須整體考慮案情,案件爭議點在於被告非法殺人時的精神狀況,屆時控辯雙方亦會在案中傳召精神科專家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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