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說謊見父 母左右開弓摑25巴判社服令 官:父母離異子最受害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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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聶女被告稱後悔傷及兒子,也傷到自己。(鄧子盈攝)

離婚內地婦不滿8歲兒子「講大話」,缺席教會而偷偷跟生父和兄長一同去看電影,並謊稱去圖書館做功課。婦人勃然大怒,怒摑兒子25巴,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對看管兒童襲擊或虐待控罪認罪,今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姓聶,34歲,承認除怒摑兒子外,又連番扭耳仔、拿衣架打兒子,更拿出生果刀想自殘,同住菲傭見狀報警。

裁判官:被告兒子是離婚下的受害人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不忘向被告分享,過往遇到的少年罪犯大多來自破碎家庭,強調兒子是被告離婚下的最大受害者,蒙受一生人最沒法彌補的創傷。被告因不高興而發脾氣,但遭殃的只是兒子,亦令兒子一次又一次受傷害。

被告即場啜泣表示悔意,指事件不單止害了兒子,亦傷害了自己。

事發時去年12月10日下午,聶先問兒子有否去教會,兒子聲稱到了圖書館做功課,卻原來跟父親、哥哥外出看電影。聶霎時情緒失控,先右摑他5下,再左摑他20下,繼而再扭耳仔、用衣架打大腿。菲傭介入叫停。聶拿出生果刀威脅要傷害自己,混亂間踢了兒子的肚,卻同時傷了自己。菲傭其後致電其前夫,及時報警。

案件編號:TMCC78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