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襲擊途人案下月3日判刑 朱將在獄中跨年 

撰文:梁芷君 伍凱瑩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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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執勤期間,以警棍襲擊男途人鄭仲恒,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並須即時還柙。適逢於聖誕節生日的「朱Sir」須在監房中渡過剛過去的聖誕佳節及58歲生日,裁判官將於今午(28日)在東區法院作出判刑,朱的律師今呈上40封包括部分來自警隊高層的求情信,指朱表現完美,希望能判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月3日判刑。朱聽到要還柙過年,先是茫然地四處張望,然後靜靜隨警員返回監倉,神情相當不快。

【朱經緯案】求情指是關愛丈夫 官質疑中踢爆朱有「另一段關係」

朱經緯在東區法院被押走。(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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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記錄】「極辣」警司朱經緯罪成 襲擊鄭仲恆 明年1月3日判刑

慶祝朱經緯入罪與其中一派支持朱經緯的支持者,在庭外由警方鐵馬隔開,但只有兩米距離,由於兩邊都用擴音器,有女警曾上前勸止雙方調低音量,更有人出言「係咪要鬥大聲?」而罪成後一直還柙的朱經緯出庭應訊,他穿着西裝,嘴角低垂,顯得非常疲累。辯方求情時指朱同意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呈上40封求情信,多封來自警隊高層。

前警隊高層指朱表現完美

警隊高層包括多名已退休指揮官、退休處長等,他們力證朱經緯致力投身警隊服務,期間表現一直完美,指他一直得到上司讚賞,更多次獲嘉許。朱經緯的表現甚至得到特首的表揚信肯定。大狀稱,朱經緯曾代表香港警隊訓練澳門司警,他對警隊的付出是無私的。律師又指,朱的心態認為不可以失守警隊防線,否則「亞洲最好(警隊)再做不到最好」,朱盡忠職守,他沒有因為臨近退休而放任示威者佔領馬路。

官裁決時指事主手無寸鐵

主任裁判官錢禮早前裁決時指,事主鄭仲恒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他當時手無寸鐵,並遵從警方指示離開現場,惟朱經緯仍向他動武,錢官認為朱經緯沒有必要使用警棍迫使鄭服從,又認為朱經緯沒有合理原因,認為鄭曾向警方做出具侵略性的動作,及並用警棍襲擊鄭的頸部。

朱的代表大狀彭彼德(Peter Pannu)求情時指,服務警隊超過35年的朱經緯在案發時只是維護法紀,並真誠相信是合法地使用武力,本案純屬「技術性犯錯」,而定罪當天亦是朱「最痛苦的一天」。

朱經緯(57歲)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

案件編號﹕ESCC19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