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達傷人案】$2800買壞iPhone求換貨被毆 深圳男:唔敢嚟消費

撰文:彭愷欣 梁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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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先達廣場發生iPhone傷人事件,一名魏姓深圳男遊客今(29日)早到上址一間手機鋪,要求為較早前在店內購買的手機退款時,懷疑遭到店員拒絕換貨或退錢,雙方發生口角,兩名店員先後用手腳及手機襲擊事主,其中一人施襲後逃走。事主右眼角、眼肚明顯受傷,手腳亦有受傷。警方暫將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遇襲的深圳男抱怨說:「好差囉香港,內地都唔會咁」,並直言:「以後唔敢落嚟消費」。

【先達傷人案】$2800買到新iPhone6s? 店員:冇新機只得二手貨

涉事店舖職員不願就事件多作評論。(余睿菁攝)

眼角有明顯瘀傷的39歲魏姓事主透露,約三個多月前,他在先達廣場地下10號一店鋪購入一部2800元的iPhone 6s予女兒使用,更聲明要求要「真機」,他指當時店員聲稱手機為「全新」的。豈料,使用幾周後,電池、螢幕等均出現問題,於是今天來港到先達廣場要店鋪求更換或退款。

兩店員用手機當武器施襲

事主到手機店要求更換貨品,惟對方拒絕,表示只願進行維修。魏向店員表示「維修都無用嘅,嗰啲(係)假機,你換返部畀我或者退返錢畀我啦,退少啲都得啦」對方依然拒絕,及後其中一店員更惡言相向,用「X你老母」等粗口辱罵事主,事主即回應指「你唔好X我老母喎」。他形容,兩名店員「衝出嚟打我」,除拳打腳踢,亦有用手機當武器施襲,事後其中一店員施襲後逃離現場。

下午,記者再到先達廣場涉事店舖,一女職員指下午才上班,不知發生什麼事。若顧客發現手機有問題,換機或退錢是按情況而定,惟職員未能講出按什麼情況。附近店舖亦指不知悉今早發生的毆人事件。涉事店舖所出售的

擔心大陸多假貨 來港購物

事主表示,他曾經來港在先達廣場購入一部iPhone 6,當時並無問題,但今次因為該店無貨,所以唯有在第二間手機店買電話。魏指他是擔心大陸多假貨,所以特意來港購買,但經過今次被毆事件以後不敢再來港購物,事主稱「以後都唔敢落嚟消費」、「好差囉香港,內地都唔會咁」。

涉案疑人為一名年約30歲本地男子,身高約一點七米,瘦身材,蓄黑色短髮,案發時身穿黑色外套,藍色牛仔褲。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AOABH),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暫無人被捕。根據本港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襲擊致身體傷害罪的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三年。

以後都唔敢落嚟消費
深圳男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