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官稱阻嚇性刑罰合適 朱被判入獄3月 准保釋候上訴

撰文:梁芷君 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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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執勤期間,以警棍襲擊男途人鄭仲恒,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辯方上周五呈上40多封求情信,其中包括兩名「前一哥」鄧竟成和曾偉雄及多名警隊高層,主任裁判官錢禮在判刑之際,突稱要再作考慮,案件押後至今天(3日)判刑,並重申事主當時手無寸鐵亦無挑釁,案件具嚴重因素,但接納朱非預謀犯案,強調阻嚇性刑罰有必要,判入獄3月。朱的律師即表明會就定罪及判刑上訴,並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

朱經緯獲准保釋後離開法庭。(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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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社會服務令不適合

錢官指本案非最嚴重的一類,但仍有嚴重的因素,因鄭仲恒當時手無寸鐵,而亦沒有做出挑釁動作,而鄭受的傷沒有永久受傷害,而朱經緯非有預謀犯案,但為有阻嚇刑罰的必要。

錢官又指,雖然朱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法官判處朱社會服務令,惟錢官認為每宗案件各有不同之處,而法官可依照案情而不跟從報告的建議,錢官認為本案有嚴重之處,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皆不合適,並以入獄4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過往沒案底,被告案發時承受極大壓力、社交媒體的輿論壓力及自案發後拖延已有3年多,故減刑一個月,判朱入獄3個月。

朱經緯今身穿西裝上庭,聽取判刑時一直神情蹦緊和凝重,專心注目地聆聽錢官的判決。朱的前妻在公眾席上細心聆聽,聽到官稱要阻嚇性刑罰時,雙唇緊閉。當錢官判處朱入獄後,朱神情凝重。辯方律師即提出可以5萬現金保釋、人事擔保,並可定期到中環警署報到,獲法官批准,朱的前妻才鬆一口氣。

朱經緯支持者穿上自製衣服以示支持。(梁芷君攝)

珍惜群組及撐警大聯盟的人士,今早有到東區法院外示威,要求錢禮法官要司法公平地處理案件,並要求無罪釋放朱經緯,他們又舉起一個「冤」字抗議本案是一宗冤案,又指香港司法不公,淪為國際笑話。有兩名女長者更穿上自製服飾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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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前妻(左)上周有到庭,另有一名女子(右)到羈留室探望他。(資料圖片)

辯方早前求情時呈上40 封求情信,當中12封來自警隊高層,其中2封由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及曾偉雄所撰寫,另有4封來自立法會議員,當中包括早前公開「力撐」朱經緯的葉劉淑儀,其餘求情信則出自教友及的士團體等,他們均力證朱熱心服務警隊,亦是一位「關愛的丈夫」及好爸爸,懇求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或者緩刑。

惟主任裁判官錢禮聞言即引述朱的背景報告,並當庭「踢爆」朱經緯已發展另一段感情關係好一段時間。辯方即回應,朱雖然已離婚,但與前妻及子女保持良好關係,「對兩名女士而言都是好丈夫」。朱的前妻在判刑日亦一早到達法庭。

58歲被告朱經緯,被控於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現年28歲的男事主鄭仲恒。

案件編號:ESCC19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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