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劫鳳姐】一周劫兩鳳姐 落網男曾鍊死女友燒屍打劫多次入冊

撰文:蔡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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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日)晚上,一名在尖沙咀香檳大廈的鳳姐,被一名鬍鬚男持刀逼令脫光衣服,搶走她的iPhone,姊妹們隔著木門,向記者展示疑人的樣貌呼籲緝兇。事隔一日,鬚鬚男落網,原來,他在短短一周內,涉及最少三宗同類案件。他也是一名犯案纍纍的慣匪,曾錬死前女友後燒屍被判誤殺入獄,剛出獄後又再連環打劫非禮再入冊。今次剛出冊,他流浪街頭,又再走上犯案之路。

探員將疑犯押返尖沙嘴香檳大廈調查。(林振華攝)

曾變賣iPhone失敗

連劫兩鳳姐的四眼鬍鬚慣匪落網!警方傍晚將疑犯押返事發現場,並交待案情。事發於上周三(12月27日)及昨日(3日),一名瘦身材、留鬚的四眼男子分別於尖沙嘴發利大廈及香檳大廈手持生果刀打劫鳳姐,分別搶走一個約有3,600元的銀包及一部iPhone 6。昨日他下午犯案後逃之夭夭,惟閉路電視已清楚攝下其容貌。據了解,他曾將iPhone變賣,但因電話太舊而未能賣出。

疑犯為46歲無業流浪漢 前日嫖妓「食霸王餐」

油尖警區署理刑事總督察何兆東表示,於首宗案件之中,46歲姓劉疑犯於事發「一樓一」單位訛稱尋歡,入屋後持刀搶走3,600元,並將受害人推倒床上反轉,以膠索帶將她手指及腳趾綑起,才「施施然」離開現場;於第二宗案件,疑犯重施故技,趁受害人洗澡、全身赤裸時舉刀行劫,搶走500元現金及手機,以膠索帶綑綁她。警方於調查後發現疑犯常於旺角及深水埗一帶出沒,遂於旺角埋伏監視,於今日下午約1時將拘捕這名居無定所的無業漢。

疑犯於上述兩宗案件中僅劫財並無劫色,不過,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他涉於前日(2日)「食霸王餐」,於香檳大廈尋歡後沒付款便離開,涉及金額約300元。案件列「不付款而離去」。三宗案件均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

曾鍊死女友縱火燒屍 非禮15歲學生妹

46歲姓劉疑犯案底纍纍,曾因鍊死同居女友縱火燒屍誤殺罪成被判囚十年,出獄後繼續犯案,短短18日內持刀搶劫3名女子,更非禮其中一名女受害人。翻查資料,疑犯於1999年因不滿女友與男同事外出,將女友扼斃後更燒屋意圖毀屍滅迹,翌年承認誤殺罪被判囚10年。至2008年,疑犯出獄約兩年,他於18日內持刀搶劫3名女子,其中一名女事主當時僅15歲,被劫去80元及手機,更慘被非禮:當時疑犯從後箍頸,用一約4吋長的刀指嚇少女,逼少女到梯間,用手指插入對方私處,又扯下她的校服撫摸其胸部,再用少女的腰帶紮起她雙手,逼少女替他手淫,再用下體磨擦少女私處。疑犯翌年於高院承認3項搶劫及一項非禮罪名,被重判入獄10年。他出獄後淪為流浪漢,居無定所,豈料他持刀再犯案。十年又十年的犯案、重判、出冊,但他又再走上犯案之途。

警員事發後於現場調查。(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