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暫生命】興德學校11月揭男童傷 諮詢社署「重案組」但未轉介

撰文:楊婉婷
出版:更新:

屯門恐怖虐兒案,年幼小兄妹滿身傷痕一死一傷,慘劇究竟可否及早防範?受傷的8歲哥哥就讀屯門興德學校,校長蕭麗珊今接受傳媒查詢時,指校方11月初已發現他身帶傷痕,駐校社工有跟進,並已「轉介」予「相關政府部門」。然而,警方無涉事家庭家暴紀錄;社署亦指不是跟進個案。
據了解,11月時,八歲男童有傷痕,但未及之後嚴重,當時有人指是跌傷,駐校社工就個案致電社署俗稱「重案組」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向社署社工「詢問」意見,但不算是正式按機制的「轉介」個案,「重組案」了解個案後未有開檔案,校方則繼續留意有關個案。社署亦指學校查詢後未有轉介個案給社署跟進。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電話諮詢過程涉及雙方社工的判斷,雙方必須道出事實及電話內容,方可知道是否涉及疏忽。

男童昨亦被送院檢查,發現身上多處受傷,現時仍然留醫。(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校方聲稱轉介政府跟進 警方社署否認

屯門虐兒案身亡的五歲女童全身傷痕,其8歲兄長目前仍然留醫,身上亦被發現瘀傷、擦傷。8歲兄長就讀屯門興德學校三年級,據知他於今年一月起已再沒有上學。校長蕭麗珊今接受無綫電視查詢時指,老師在去年11月初已發現小朋友有異樣,社工有跟進個案。報道亦指校方有「轉介」政府部門跟進。不過,根據警方及社署回應,警方搜尋資料庫,此家庭無家暴、虐兒、家庭糾紛紀錄。警方亦無接獲校方的舉報及轉介。社署則指出,涉事家庭並非社署社工跟進的個案。為何校長的說法,跟兩部門的資料有出入?

消息﹕社工致電諮詢社署「重案組」

消息指出,8歲男童在去年11月已被發現身有傷痕,但末算太嚴重,學校了解後,有人報稱在家跌倒,駐校社工就有關個案透過電話,向社署俗稱「重案組」的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詢問意見,社署「重案組」以電話了解個案後,未正式「開file」,校方繼續留意有關個案。

警方調查事件後,發現沒有此家庭的家暴紀錄,亦無校方舉報。(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校方諮詢意見後仍有責任跟進個案

據了解,虐兒個案,政府跨部門有一套指引來處理虐兒個案相關程序,若兒童受虐的情況需要正式由社署接手跟進,正常的「轉介」程序,應該是學校或駐校社工帶小朋友到醫院、報案,再交社署介入。而八歲童的個案,當時駐校社工只是以電話詢問社署「重案組」意見,未有正式將個案「轉介」到社署。校方仍有跟進責任。

社署重申﹕學校查詢後沒有轉介

社署發言人今日重申:涉事家庭並非社署社工跟進的個案。社署得悉事件後,已派社工接觸有關家庭的兩名年幼兒童,並會就他們的福利需要提供適切的服務和照顧。 發言人續稱,根據社署記錄,涉事家庭的男童所就讀的學校曾於去年11月就該男童的福利事宜「諮詢」社署,但查詢後並沒有將男童或其家庭轉介給社署「跟進」。 

校董雷其昌﹕不能將細節公佈

記者就事件多次致電興德學校校長及訓導主任,並發送短訊查詢事件,但一直未獲回應。晚上8時許,校董雷其昌回應事件時表示,多謝大家關心興德學校不幸的小朋友。全體校董及師生為這不幸事件感到心痛。由於案件進入了司法程序,加上盡量避免影響校內學生情緒,他們不能將細節公佈。再ㄧ次多謝大家對該同學和興德學校的關心和愛護。

校方﹕學校聖誕假未再發現學生有異樣

至晚上10時許,興德學校發表新聞稿指,全體校董、校長、職員及師生為這不幸事件感到痛心,校方予以深切的關懷及慰問。由於目前警方正就事件進行調查,加上 盡量避免影響學生情緒,現階段不宜對事件作出任何揣測或下判斷。根據校方紀錄,於去年11月初校方發現該生有異樣,已即時通知學校社工,並聯絡有關部門跟進,亦按相關程序處理。直至學校聖誕假前,學校並沒有再發現該生有任何異樣。

男童就讀興德學校。(鄧詠中攝)

張超雄﹕校方及社署應道出事實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如果駐校社工曾電話查詢「重案組」,此情況涉及雙方社工判斷。究竟根據電話的內容,社工打電話是只諮詢程序,或有心將個案上報?而電話過程中,是否「重案組」社工認為未算虐兒程度,而未有接受呈報;抑或是社工講述的情況,不足以令「重案組」認為是虐兒,而要求社工再多做一些功夫,而到底社工有沒有作進一步跟進?以上的種種疑問,需要雙方講出事實及電話內容方可判斷。

社工應接觸家長跟進 感可疑應送院檢查

但他指出,如果駐校社工被「重案組」要求再作跟進,他應該要與個案及其家人接觸,請他們解釋學童身上傷勢的來源。如果傷勢位置可疑,且時常出現,例如在大腿內側、腋下位置,並且是藤條印、煙蒂印等,便應帶學童前往驗傷,並向醫生解釋學童懷疑有被虐待情況,交由醫生作進一步檢查及判斷。若證實傷勢有可疑,便報警處理,同時可將個案轉介予社署跟進調查。

張又指,學童福利服務本身可以獨立於警方的調查。根據虐兒個案程序指引,若負責社工懷疑有虐兒情況,可毋須等待警方完成調查。他認為個案可疑時,可盡快開跨專業個案會議,會議成員包括老師、駐校社工、警方、家長或心理學家等,會議會判斷個案是否涉及虐兒,並作一個就個案的福利計劃。同時警方及社署會考慮個案再跟隨父母生活是否有危險,若認為有問題,可會向法庭申請照顧及保護命令,個案將會被安排入住宿舍。整個過程中,警方的刑事檢控過程及為個案作出的社會福利安排可完全分開。

教育局回應事件指,已聯絡五歲女童兄長就讀的小學。學校今日召開會議討論事件。據了解,學校社工有跟進男童的情況。教育局會繼續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並提供適切支援及意見,包括後續的輔導服務。

興德學校校長蕭麗珊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已轉介個案予政府部門。(資料圖片/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