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可放寬工廈非工業用途限制 容許文藝工作室進駐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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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主將荃灣工廈DAN6的單位出租作住宅用途,有律師指,業主做法等同違反地契條款。(蔡正邦攝)

發生石棺藏屍案的荃灣工廈DAN6,部份單位涉嫌違契改成住宅用途,再度引起社會關注工廈違規使用問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網誌表示,政府不能為遷就某些用途而作扭曲演繹,地契列明用途的演繹,都須基於法理基礎。他又稱,可考慮放寬工廈部份用途限制,讓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在符合安全條件下進駐工廈。

陳茂波指,政府可考慮放寬工廈的非工業用途,容許在符合消防安全下吸納文化藝術活動。(資料圖片)

陳茂波指出,有意見指地政總署對地契中「工業用途」一詞的演繹過於狹窄,以至很多用途被視為違契,他認為業權人如欲進行地契不容許的用途,應以合法途徑提出申請,若申請的用途與該地帶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無扺觸,業權人可向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或修訂地契,並就獲批的申請繳付豁免費用或補地價。

他又說,文化、創意和藝術活動對工廈需求持續,可考慮進一步放寬工廈內非工業用途的限制,特別是一些不會構成樓宇及消防安全,及不會對在同一樓宇內其他用戶構成滋擾的用途,以善用現有工廈。他表示,政府多個部門正研究在不涉及其他危險工業用途,且能在顧及消防安全的前題下,在一些工廈的較低樓層進一步適當放寬其非工業用途的相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