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涉僭建】享違法空間多年 兩夫婦拖欠約16萬元差餉及地租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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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今早派員(9日)分別進入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其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大欖海詩別墅的兩幢獨立屋視察,證實兩幢大宅有多處僭建,各自有一個500多呎地庫,兩間大宅僭建總面積合共約有1,770平方呎。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值,兩幢獨立屋於2017/18年度應課差餉租值同為27.72萬元,倘若僭建物須繳交差餉地租,粗略估算,由鄭若驊及潘樂陶入伙至今,兩人已合共拖欠約16.73萬元差餉及地租。
差餉物業估價署回覆《香港01》查詢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屋宇署今早(9日)分別進入鄭若驊與其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大欖的海詩別墅兩幢獨立屋視察。(資料圖片)

屋宇署於今早派員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其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的兩幢獨立屋視察,屋宇署發現,鄭若驊名下的4號獨立屋有4項僭建,包括約94呎的天台屋、約27呎的地下外牆擴建的玻璃露台、車房外約161呎的L型玻璃簷篷;以及一個約538呎的地庫,相等於一個2房單位。而其夫的大宅,亦有多項僭建。

鄭若驊夫婦別墅僭建圖解(01美術製圖)

鄭若驊拖欠近10萬差餉地租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鄭若驊在2008年10月以公司名義,以2,600萬元購入海詩別墅4號獨立屋,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值,其獨立屋於2017/18年度應課差餉租值為27.72萬元,即每年應繳付約2.21萬元差餉及地租。

假設鄭若驊在2008年遷入時已有以上4項僭建,而車房外約161呎的L型玻璃僭建簷篷並不計算於差餉及地租,即有659呎僭建面積至今漏報9年3個月差餉及地租,推算至今拖欠約9.8萬元差餉及地租。

屋宇署人員視察疑似僭建情況。(李澤彤攝)

另外,其丈夫潘樂陶擁有的3號獨立屋則有5項僭建,包括面積大小相同的天台屋,地下外牆加建約2層高、面積約54呎的擴建物;車房外2個約129呎玻璃簷篷,以及獨立屋旁加建一個約135呎的花園水池。

潘樂陶今日發表聲明指,於2012年10月以現狀購入海詩別墅3號屋,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值,其獨立屋於2017/18年度應課差餉租值同為27.72萬元,即每年應繳付約2.21萬元差餉及地租。

假設如潘樂陶聲明所言,2012年遷入時已有以上5項僭建,而車房外的玻璃僭建簷篷,並不計算於差餉及地租,即有821呎僭建面積至今漏報5年3個月差餉及地租,推算至今拖欠約6.93萬元差餉及地租。換言之,粗略估算鄭若驊及潘樂陶兩幢獨立屋,由入住至今合共拖欠約16.73萬元差餉及地租。

差餉物業估價署回覆《香港01》查詢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如果有資料顯示某個物業的狀況與估價資料有出入,估價署會作出適當跟進,如確認該物業的應課差餉須予以調高,估價署會按照《差餉條例》追收差餉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