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涉僭建】公民黨發信促鄭若驊到立會交代  限7日內回覆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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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日前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邀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就其大宅僭建事件作出詳細交代,並要求對方在7日內作出回覆。 

楊岳橋指鄭若驊無可能會忽視買賣合約中第34條有關物業現狀的條款。(李偉欣攝)

公開信提及三方面,包括要求鄭若驊就其專業資格及公職、有關屯門大欖海詩別墅4號屋,以及品格審查三方面,作出提問。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由於僭建事件已引起公眾對其誠信的嚴重質疑,而律政司司長需要捍衛香港法治,如鄭若驊誠信受質疑,她日後處理相關工作時難以讓人信服。 

楊岳橋指出,鄭擁有專業資格,應該可以理解何謂僭建,以常識去推論,她無可能會忽視買賣合約中第34條有關物業現狀的條款,尤其該條文是以中文寫出。他又指出,特首林鄭月娥認為此事不涉及誠信問題的說法是「絕對錯誤」。

公民黨在信中就專業資格及公職、有關屯門大欖海詩別墅4 號屋和品格審查三方面,提出共21條問題,以下為部分題目:

根據閣下的專業知識, 是否知道沒有入則的地庫有可能屬於僭建物?
閣下在擔任大律師及資深大律師期間,有否處理過與僭建相關的訴訟?
閣下是否知悉上述文件有第34 款, 即「該物業將以現有狀況 之下由買方購入,買房曾被邀檢查該物業或買方已授權代表代其檢查, 買方簽署本合約是基於以上之檢查及本合約之條款, 而並不是倚賴賣方或其他人之陳述或保證。買方同意及接受該 物業之現狀, 不得藉此拒絕交易。」?
閣下在購入上址獨立屋後,有沒有對該獨立屋室內作任何結構性改動?
閣下在出任律政司司長前, 有否向行政長官提及有關僭建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