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鐵癱瘓】港鐵平均不足兩天一事故 6年共罰款逾億元

撰文:林劍 林炳坤 梁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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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事故不斷,東鐵線昨日(11日)更發生大癱瘓,全線一度停駛。《香港01》記者翻查資料,自2008年至2016年,若計算8分鐘或以上的列車服務延誤,港鐵平均每年發生約255宗事故,平均1.4天發生一宗。
過往6年來,港鐵因嚴重延誤被罰款至少1.07億元,向乘客提供車費優惠。
昨早東鐵線事故,服務影響逾兩小時,按事故懲罰機制,若證實延誤是港鐵可控制範圍內因素引致,港鐵料罰款300萬元,撥作下年度車費優惠,回贈乘客。

近年港鐵屢屢發生延誤事故,當中不少均屬嚴重服務延誤。政府與港鐵之間設有「服務表現安排」的鐵路事故懲罰機制,凡屬港鐵控制範圍之內的因素(包括機件故障及人為因素),兼達31分鐘或以上延誤的事故都須罰款,現時每宗事故的最高罰款額為 2,500 萬元。翻查過往資料,自2012年至去年首3季為止,港鐵合共已撥出1.07億元作為乘客票價優惠之用。

單計去年首3季,港鐵已發生9宗延誤時間達31分鐘或以上的嚴重事故。其中最為大型一次的是於8月5日。觀塘線因為傳輸數據的銅線出現鏽蝕,發生訊號故障,維修長達10.5小時才恢復,是歷來最長時間的延誤。

不過,港鐵最後僅以起點至終點的全程行車時間與正常行車時間相比,表示此事故期間最長的列車服務延誤時間只為83分鐘,僅需按懲罰機制撥出200萬元,引起爭議。

東鐵線昨日(11日)早上一度全線停駛,大批受影響乘客等待接駁巴士。(羅國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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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較為嚴重的,是發生於2017年5月18日。當時東鐵線因架空電纜故障,來往紅磡站至沙田站的列車服務中斷,搶修約4.5小時服務才陸續恢復正常,罰款750萬元;同年6月21日,南港島線列車於早上上班繁忙時間故障,延誤約70分鐘,罰款200萬元。

「服務表現安排」計算方法

列車服務延誤

每宗事故撥出的金額
(最高金額為每宗事故2,500萬元)

等於或超過31分鐘但少於或等於1小時 100萬元
超過1小時但少於或等於2小時 200萬元
超過2小時但少於或等於3小時 300萬元
超過3小時但少於或等於4小時 500萬元
逾4小時的每個小時(或不足1小時) 250萬元

資料來源:港鐵

譚文豪應為港鐵服務表現應與董事局花紅掛鈎。(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譚文豪:港鐵服務表現應與董事局花紅掛鈎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故障再次反映訊號系統及罰款機制問題。他指,港鐵服務要出現31分鐘或以上延誤,才有需要就事故罰款,但政府持有港鐵超過七成股份,若罰港鐵,同時也是罰港人錢。

他認爲,罰款機制應把港鐵服務表現與董事局花紅掛鈎,又指港鐵陸續更換鐵路線的訊號系統,但進度緩慢,認爲可把兩條鐵路線同步更換,加快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