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營盤德星里業主被拒改休憩地作住宅 覆核城規會決定勝訴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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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營盤德星里的業主4年前申請將休憩用地改劃為住宅,申請卻遭城規會駁回,業主不滿,入稟高院司法覆核城規會的決定。高院今(12日)判業主勝訴,指城規會以通風問題駁回申請,卻沒有讓業主解釋和回應,有違程序公義,撤銷有關決定,並發還城規會重新商議。

業主仲益國際覆核城規會決定勝訴。(資料圖片)

想將行人專用區改作住宅用地

申請人為德星里1號、4號至7號的業主仲益國際,2014年8月聯同其他業主,向城規會申請將德星里1至7號由休憩用地和行人專用區,改劃為住宅用地。城規會其後以整體規劃、通風問題等理由,駁回申請,仲益國際遂入稟挑戰城規會的決定。

城規會指影響空氣流通

高院判詞指,城規會在審核申請時,曾考慮新建住宅大廈的座向或會影響該區的空氣流通,這亦是城規會最終駁回申請的其中一個原因。但在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的文件上,從未提出通風這個問題,令業主一方沒有機會作出回應。法官認為,通風問題的影響或需要專家去評定,但業主無機會回應顯然是違反程序公義,城規會應撤銷決定。

官指會方未讓業主回應

判詞續指,城規會憂慮批准業主改建住宅,或會為同類申請「開壞先例」,若未來更多幅土地獲准更改成住宅,會影響同區環境,有損空間感和美觀。法官認為城規會考慮的同類申請是指西環匯安里,但又無法證明匯安里和本案的德星里有何相似之處,故裁定城規會以此駁回申請是不合法的。

法官下令業主勝訴,撤銷城規會的駁回決定,將申請發還給城規會重新審議,並要求會方特別考慮法庭的裁決理據,業主可獲訟費。

案件編號:HCAL 1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