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姚松炎無失參選資格 梁家傑不認同周庭支持自決等同港獨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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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日前勝出民主派初選,將出戰3月的立法會九龍西議席補選。但有報道引述「可靠消息」指,宣誓案時,法庭基於人大常委會釋法取消其「今屆」議員資格,他不能於今屆再成為議員,極有可能未能「入閘」;而有報道亦指,香港眾志周庭雖然出選港島區補選,但由於眾志的綱領提出「民主自決」,或等同港獨被選舉主任DQ。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出席電台節目時指,釋法內容及本港法院判決是針對議員宣誓就任問題,並非涉及參選資格,不認為姚不符合參選資格。同是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則就指,從未聽過周庭支持港獨:「如果要用咁迂迴方式DQ(周庭),奉勸林鄭就唔好做啦,都希望唔會發生。」

外界盛傳姚松炎將再次被當局DQ,無法參選,外界關注誰為成為其Plan B。(資料圖片 / 林若勤攝)

《星島日報》早前引述「可靠消息」指,姚松炎極有可能未能「入閘」,因「相關的法律意見」認為,去年7月高等法院根據人大釋法,取消姚松炎「今屆」立法會的議員資格,故他不可能在「今屆」立法會再成為議員。湯家驊直言,翻看人大釋法內容及法庭判決,均「搵唔到今屆字眼」。他表示,法庭根據人大釋法作出撤銷姚松炎的議員資格判決,是針對當選者宣誓就任的法律問題,涉及《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而是次補選是關於普通人想參選資格,所涉《立法會條例》,「兩者相當不同。」

他續說,法院的判詞未有觸及姚松炎上次宣誓時,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故參選資格需由選舉主任作出合理判斷,「如果選舉主任從其他地方,得出姚松炎不效忠(特區政府),取消參選決定,就唔係基於之前釋法或條例。」

湯家驊直言,翻看人大釋法內容及法庭判決,均「搵唔到今屆字眼」,故不認為姚松炎不符合參選補選資格。(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對於全國政協委員王國強曾撰文,指姚松炎等人未依法宣誓被取消議席,已證明其未有擁護及尊重《基本法》,按人大釋法及選舉條例,「這些人都不具備參選資格。」湯家驊笑著質疑:「唔知道佢係咪律師呢?」他又說,不相信及不希望中央、人大常委會干預本港選舉制度,認為參選權是重要的公民權利。此外,他認為外界不應過早及帶陰謀論,給選舉主任及選管會輿論上壓力。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亦同意湯家驊看法,認為姚松炎上次宣誓時,額外增加的25字誓詞,判決亦未指出其不效忠特區政府及違背《基本法》,故與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個案,不能相提並論。他續指,姚松炎在初選高票勝出,若被取消參選資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需付出很大的政治代價,「希望湯家驊資深大律師清楚解釋俾阿姐(林鄭月娥)聽。」此外,他指初選備忘錄有提及後備人選安排,若要推翻該機制,需有強大民意支持及政黨決定。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亦同意湯家驊看法,認為姚松炎上次宣誓時,額外增加的25字誓詞,判決亦未指出其不效忠特區政府及違背《基本法》。(資料圖片 / 吳鍾坤攝)
周庭。(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周庭出選港島區,有報道指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具「港獨」色彩或未能通過確認書一關。湯家驊表示,《基本法》未有指出不能提倡「港獨」,惟「港獨」本質與一國兩制相違背,難以證明會效忠特區政府,故法例有規範「港獨」等政治傾向。不過,他認為提出「自決」未有違反《基本法》,亦不等提倡「港獨」。湯家驊又表示,周庭是否符合參選資格,視乎其是否簽署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等情況。

梁家傑則指,從未聽過周庭支持港獨,僅知道香港眾志的秘書長黃之鋒提出,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由港人公投決定,即簡稱「自決」。他認為,當有年輕人關注生長的地方情況,是「求之不得」,並稱:「如果要用咁迂迴方式DQ(周庭),奉勸林鄭就唔好做啦,都希望唔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