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一被告用發泡膠箱擲警員 認罪後與梁天琦同被還押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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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一旺角騷亂事件,梁天琦等6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答辯。除梁天琦承認襲警外,另一被告黃家駒亦承認暴動罪,法官即時將二人還柙。控方指,黃當晚曾向警員投擲一個白色發泡膠箱,過程中更跌倒壓在警員身上,黃被制服後人群仍持續暴動,導致4名警員受傷,最終一名警員要向天開兩槍示警,才能退散集結人士。

控方指當晚部份示威者身穿「本土民主前線」的藍色衣。(資料圖片)

案中第五被告黃家駒,25歲,承認暴動罪,但否認襲警罪,控方將襲警控罪存檔法庭,除非法官下令否則不會繼續起訴。

部份示威者穿「本土民主前線」藍色衣

暴動罪的案情指,前年2月8日至9日九龍旺角區發生一連串的暴動事件,事件源於2月8日晚上人群開始在砵蘭街集結,霸佔道路、衝擊執行職務的警員和向警員投擲物品,警察機動部隊遂在砵蘭街組成防線向亞皆老街推進,以保持道路順暢和恢復治安。

凌晨約2時,至少數十名人士在砵蘭街和上海街一帶集結,把垃圾筒、卡板和雪糕筒等放置在路上,作為障礙物,人群亦走出馬路令車輛需退後離開。多名人士戴口罩,手持盾牌和穿上「本土民主前線」的藍色上衣,後來集結人士增加至200多人。

梁天琦今在高院承認一項襲警罪。(張浩維攝)

被告並未擲中警員

期間,數十人突然衝出馬路,跑向當時正向上海街移動的警察,並投擲物品。被告向警員何奕衡的方向投擲一個白色發泡膠箱,但沒有擲中他,而另一名黑衣男子則從後用手箍該警員,將警員推倒在地。過程中,另一個穿淺藍上衣的男子觸碰到被告,令被告跌向警員並壓在他身上。其他集結人士隨即用棍襲擊警員,並向他投擲物品。

當晚有警員向天開槍

在其他警員的協助下,被告被即時制服,警誡下他稱:「啲人出來我就出來,當時好亂,好多人,之後我就畀你拉咗。」被告遭制服並帶離現場後,集結人群仍持續進行暴動,不斷用卡板、垃圾筒和路障等投擲施襲。警員黃慶威為了控制場面和避免人員受傷,發出警告後,向天開兩槍示警,集結人士才開始後退。

1警獲130天病假

控方指,當日的集結是非法的,破壞社會安寧,構成暴動,被告亦參與其中。在被告參與的暴動情節中,4名警員受傷,其中警員何奕衡尾骨肌肉、臀部、右足踝觸痛,需留院治療和做物理治療,再轉介到骨科治理。何在獲得17天病假後,再獲得113天病假。醫療判傷委員會判斷他有1%永久傷殘。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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