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醉駕】平治房車凌晨半山撞毀4米欄 酒精超標逾三倍被捕

撰文:劉定安 陳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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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5時更新】消息稱,涉嫌醉駕男子為歌手梁漢文。警方表示,被捕男子姓梁(46歲),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梁漢文於清晨約5時獲准保釋,戴著太陽眼鏡及冷帽,乘坐的士離開中區警署。他坐在後座傾電話,當發現有記者在警署閘外恭候拍攝時,一度以電話遮面及低頭。

梁漢文乘的士離開警署時一度用電話遮面。(陳永武攝)

凌晨1時許,一名男子駕駛平治房車,沿港島半山羅便臣道行駛,途至近花園台一個彎位時,突然失控撞向左邊鐵欄,掃毀約4米鐵欄後始停下。房車內的安全氣袋彈出、左邊車頭嚴重損毀,車上男司機並無受傷。警員到場調查,惟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押返中區警署調查。

警方將案件列作「酒後駕駛」及「交通意外-政府財物損毀」跟進,並將房車拖到汽車扣留中心檢驗。消息稱,有人接受呼氣測試時「吹爆錶」,高達100度,較法定上限22度高出數倍。

涉事平治房車掃毀4米鐵檣,左車頭損毀。

運輸署列明,駕駛人士在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即屬干犯酒後駕駛,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同時可被判處停牌。而最短停牌期則依量得的酒精濃度而分為3級。第一級為低於每100毫升呼氣含有35微克酒精的比例,首次定罪停牌6個月;第二級為低於66微克,首次定罪停牌1年;而第三級則為超過66微克,首次定罪會被停牌2年。

梁漢文戴太陽眼鏡,乘坐的士離開警署。(陳永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