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姦醉娃案 被告稱似被女事主玩弄 官:呢個都係求情理由?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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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畢業時獲頒「銀雞頭」獎的年輕警員,與女網友相識僅一周,便趁女方酒醉將她強姦。女事主因姦成孕。警員經審訊被裁定強姦罪成,今(23日)判刑,律師求情時指事主像在「玩弄」被告,法官反問:「呢個都係求情理由?」法官之後得知被告在裁決日女友誕下孩子,惟被告罪成被還押,至今從未見親生骨肉,官即表示關心,更稱他可趁今天見孩子,可惜女友無帶孩子到庭。法官將於下午判刑。

被告李偉嘉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資料圖片)

30歲被告李偉嘉,被控一項強姦罪,即於前年6月19日在九龍塘一間時鐘酒店內,強姦28歲女事主。陪審團早前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將他還柙至今日判刑。

被告稱案件是糊塗下發生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與女事主案發當日受到酒精影響,被告犯案並非早有預謀,過程中亦無使用暴力,整件案是「在糊塗之下發生的」。律師更稱若被告事後向女事主賠償3萬元,這件案可能不會發生,女事主可以「不了了之」,卻遭法官反駁:「點可以咁講呢?」直斥辯方說法對女事主不公平,好像在暗示只要女事主收到3萬元,她就不會報警。

聲稱遭女事主「玩弄」

律師遂改口稱,被告在過程中承受了很大壓力,不但受到女事主威脅報警,更要承受她的脾氣,女事主好像在「玩弄」被告。法官聞言再度批評:「犯咗事驚畀人告發,有壓力,呢個係求情理由?」律師沒有解釋下去,轉話題稱被告在警校以優秀成積畢業,這案件令他的警隊生涯告終,抱負不能實現,又呈上被告母親、女友的求情信,證明他孝順、關懷別人。

被告失見兒機會

律師庭上又透露,被告剛為人父,其女友在他罪成當晚分娩,但因被告一直被還柙,至今未能見初生嬰孩一面。法官則關心地問嬰孩有多大,又說被告可以趁今日上庭聽取判刑,與親生骨肉見面,惜律師回答被告的女友今早沒有抱嬰孩到庭。法官審視女事主的創傷報告後,稱要時間考慮判刑,押後至下午判刑。

根據控方說法,被告與女事主因網上遊戲相識僅一週,便趁女方酒醉將她強姦。女事主一個月後發現懷孕,質問被告,但對方拒認是「經手人」。當女事主訛稱已報警時,被告才招認並下跪自稱「人渣」,又表示願意支付3萬元手術及補身費,惟他最後反口「走數」,女事主遂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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