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昌迷你倉紅磡分店被指違消防規定 被判罰款2.1萬元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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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昌迷你倉位於紅磡的分店,被指窗口數量不足及逃生門被銷上等,涉違反消防處規定,因而遭票控7項没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迷你倉的代表今(24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今就每項傳票罰款店主共2.1萬元,又頒下4項火警處理令,命令店主必須即時處理違規問題。

時昌迷你倉的代表今在九龍城法院就傳票認罪。(資料圖片)

傳票指時昌迷你倉位於紅磡康力投資大廈的分店,共有兩個舖位,消防於2017年3月7日巡查時,發現該兩舖位違反消防規定,其中一舖的方向指示牌及窗口數量不足,逃生門被鎖上,容易造成火警危險;另一舖位則還有儲存間隔不當,消防轆覆蓋範圍不足等問題。

職員曾拒消防人員入內跟進情況

消防隨後對上述分店發出通知書,指示該迷你倉需於60日內改善有關問題。但消防處人員期後再到迷你倉巡查時,店舖職員不讓他們入內。消防隨後向法庭申請搜查手令,發現店舖仍未處理大部分防火問題。

官令迷你倉須立即處理防火問題

迷你倉的代表今求情時指,公司爲特許經營,只有1位正式員工,每月營業額為20多萬。裁判官今考慮公司性質及現時狀況,被告公司亦屬初犯及認罪,故判處迷你倉罰款2.1萬元,並頒下4項火警處理令,命令迷你倉須立即處理相關防火問題。

案件編號:KCS42293-9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