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普通話】大學生停學有先例 馮敬恩衝擊校委會後仍順利畢業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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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因言行令教職員感到備受威脅及侮辱,遭校方即時暫時停學。翻查報道,過往亦有大學生因不同事件遭停課,包括考試不合格、抄襲功課,甚至涉刑事案件等,如不誠實使用電腦。有學生亦曾為此申請司法覆核,冀推翻校方決定。
而近年最類似今次「佔領」事件,要數圍堵香港大學校委會會議、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雖然他其後因事件鬧上法庭被定罪,但事後一直未有遭校方停課,更順利畢業。

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右)及中醫系學生陳樂行(左)承認收到停學通知,會去信校方不滿裁決,提出上訴。(湯庸皓攝)

遭暫時停學的浸大學生為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及中醫系學生陳樂行,校長錢大康指,兩名學生在上星期學生於語文中心所作出的粗劣言行令教職員感到備受威脅及侮辱,語文中心的正常運作亦受影響。這些行為嚴重違反學生的操守準則。學生輔導長已引用《學生紀律處理程序》第10.1條,指令兩名學生暫時停學,即時生效,以待紀律委員會進行紀律程序。兩名學生亦承認收到停學通知,會去信校方不滿裁決,提出上訴。

《香港01》翻查報道,發現過往有亦學生因不同理由遭學校停學,例子如下:

虛報成績(香港理工大學)

2015年7月,香港理工大學一名姓劉學生被指虛報成績,遭校方罰停學兩年和6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推翻校方對他的裁定和懲處。

考試不合格(香港大學)

2015年6月,港大牙醫學生吳育琪(譯音)入稟高院,指遭港大停學,不准他繼續上大學四年級的課,要求法庭禁制校方不准他上課,及讓他得到完整學生身份。不過,有關申請在聆訊後遭法院撤銷。判詞指,吳育琪因原來因健康因素,入學後曾多次做手術,因此留級。吳亦有一科二年級的臨床學科,更一直都未能及格,最終在他最後一次補考前,要求他暫停學籍。

抄功課(香港理工學院)

潘振聲曾指:「抄襲(功課),一個(學生)也嫌多。」(資料圖片/陳穎然攝)

時任理學院副院長潘振聲於本月初發電郵予理學院全體學生,指收到不同學系投訴過去一個學期有學生抄襲及在考試做出不道德行為,其中九名學生的個案已上呈紀律委員會,包括一人在沒有引述出處的情況下,把大量網上資料搬字過紙,用在一份語文功課上;而八名修讀科學基礎課程的學生,亦被揭發互相抄襲實驗報告。最終有六名學生有關功課或學科成績,被評為不合格或降級,其中一人被紀律委員會罰停學六星期。

不誠實使用電腦(中文大學)

2006年8月,一名患有抑鬱症的中文大學生物系三年級生在在中大學生會電腦內擅自安裝名為「Invisible Keylogger」的軟件,登入電腦後取得兩名學生會成員的學生帳戶資料,更改他們的個人資料及選科情況,藉此報復早前二人反對他申請成為學生代表。為首宗有學生進入學校電腦系統而被起訴案件,中大已即時將他停學。

馮敬恩曾就衝擊校委會一案撰寫求請信,稱港大是他心之所向,他一直想守護她,卻意外地傷害了她。(資料圖片)

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校方一直無處分

學生令教職員感到令教職員感到備受威脅非首次,但亦有「脫罪」例子。香港大學2016年爆發學生圍堵校務委員會事件,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指損壞港大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的玻璃門,以及企圖強行進入該大樓。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步出會場時,馮更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令李國章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

馮敬恩其後被控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刑事恐嚇罪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其中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馮雖然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校方一直沒有對馮處分,他甚至可以順利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