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DQ通知書曝光  眾志:港府剝奪港人政治權利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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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311立法會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今日(27日)獲選舉主任通知,被裁定選舉提名無效,有關通知書曝光。香港眾志發聲明指,選舉主任因周庭的政治聯繫而決定提名無效,表示強烈譴責,又形容港府近乎永久地剝奪港人的政治權利,令市民永遠不能憑自由意志投票,是違憲以及違反人權的做法。

周庭參選提名無效通知書。

眾志聲明指,選管會在周庭遞交提名表格後不斷對其國籍問題處處刁難,卻從未就周庭或者眾志的政治立場提出任何查詢和質疑。眾志指,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選舉主任都曾透過要求提交補充資料的方式,確認部份候選人的政見,是否符合選舉規定。是次做法,明顯與以往的方式有所不同,批評今次事件形同賦予選舉主任權力,在決定候選人是否獲有效提名時,判斷其政治立場,甚至不給予參選人辯解的機會。

聲明指,選舉主任的決定並沒有引述周庭個人言論,只列出香港眾志的政綱,這等同於剝奪整個組織參選權,禁止所有香港眾志成員踏足議會。眾志亦指出,選舉主任在其解釋文件的第十段,清晰指出選舉主任「考慮了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之後的發展」,承認是因為2016年選舉後的政治發展而作出的決定。眾志形容,選舉主任明顯作出了一個政治決定,而非跟隨既有程序以及政治中立原則,法例亦沒有賦權選舉主任作出如此決定。眾志續解釋文件的第十段,指選舉主任考慮過人大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我們再次譴責人大釋法嚴重破壞香港法治」。

眾志認為,今次事件是中共對一代人的清算,指控政府要殺盡後雨傘一整代有志從政改變香港、推動民主的年輕人的希望。雨傘運動後的進步力量將會在議會絕跡。

眾志形容,政府再次褫奪候選人資格,是近乎永久地剝奪港人的政治權利,令市民永遠不能憑自由意志投票,強調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出,「政見並不構成排除公民享有參選權的基礎」,個別公務員以政治方式,決定選舉中候選人的組成,是違憲以及違反人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