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DQ】梁家傑批政府理據站不穩 梁志祥:眾志應反省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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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報名參與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今日(27日)被選舉主任裁定選舉提名無效,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直言看不到法律理據,認為周庭一定要作選舉呈請,又批評選舉主任的理由「無法無天」,是以「搞誅連」的方式為參選者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泛民人士出席記者會,反對政府DQ周庭,梁家傑(後排左一)直言看不到法律理據,認為周庭一定要作選舉呈請。(羅君豪攝)

特區政府今早(27日)發聲明,指已有一名候選人因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的規定,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

梁家傑表示, 從政府的聲明及選舉主任決定周庭提名無效的理由,均見不到有「站得穩的法律理據」,認為周庭應該做選舉呈請,挑戰律政司透過選舉主任提出的理由。他說,選舉呈請要在補選完結後才受理,故不會影響3月11日的立法會補選。 

周庭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不能參加311立法會補選。(羅君豪攝)

梁家傑直言,選舉主任決定周庭提名無效的理由中,稱考慮到2016年換屆選舉之後的發展,以及人大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形容當局對釋法有如「茅塞頓開」,但周庭已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質疑當局是否應先讓周庭親自解釋。梁家傑擔心,中央初時介意的是港獨,現在是自決,若日後有人提倡「自主」或「自立」會否也成為不能參選的理由,認為今次有人操控選舉名單,「後果可能好嚴重」。

教協發聲明批評,政府DQ周庭是粗暴剝奪市民的參選權,完全違反民主選舉原則,對此予以強烈譴責。對於盛傳另一候選人姚松炎的參選資格也將被禠奪,教協要求相關部門臨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尊重選舉主任DQ周庭的決定,指人大釋法為立法會選舉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參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及特區政府,所以現時情況與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存在分別,理解為何選舉主任今次取消周庭參選資格。

另一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亦認為,任何選舉都一定有法律制度規管,若違反規定便應失去參選資格,香港眾志應該反省,因其政綱列明「民主自決」,相等於推動港獨,有違基本法。
 

梁志祥今去信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以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出席交代。(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