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本周三實施安檢措施 籲市民輕裝上陣 擬推行至全港法院

撰文:伍凱瑩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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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將於本周三(31日)起加強保安措施,進入法庭人士需接受安檢,經過金屬探測器,再讓保安檢查隨身物品。新措施下公眾不得攜帶利器和液體入庭,司法機構發言人呼籲到庭人士宜「輕裝上陣」,並透露今次安檢系統選擇以高等法院先行,因為高院使用量相對最高,司法機構會檢視運作情況,並有意把系統推廣至全港所有的法院大樓。

高院正門自有刀客事件後,開始有警員駐守高院大門。(資料圖片/陳雯慧攝)

試驗階段只在1至14樓實施

司法機構今向傳媒簡介新的安檢措施,新措施下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上庭人士、律師、記者等,如需前往1樓至14樓,要先在地下樓層接受安檢;如需前往低層四樓的法庭範圍,亦要在低層四樓接受安檢。但因新措施仍在試驗階段,前往低層各樓辦事處的人士,暫時不需經過安檢。

任何人不得攜帶武器或液體進庭

另外進入法庭的人不得攜帶武器,或對他人安全構成危險的物品,例如剪刀、鎅刀、螺絲批等利器,亦不可從外面帶水或其他飲品進入法庭。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過去曾發生市民在家事法庭和區域法院外向他人淋潑腐蝕液體的事件,所以禁止任何人帶液體進庭,但會在法院各層設置水機和自動售賣機。

籲市民提早到庭

至於經常出入法院的律師、政府部門人員和傳媒,出示證件後可循「專用通道」接受安檢。而司法機構職員和執行職務的警員則可獲豁免安檢。

司法機構發言人呼籲公眾人士及法庭使用者宜「輕裝上陣」,並預早30至40分鐘前到達法庭,以完成保安檢查,惟遇上緊急情況,如有被告「夠鐘」上庭而未完成安檢,保安會彈性處理。機構會一直檢討措施,公眾人士如對新安檢系統有意見,可向樓層經理反映。

遇破壞秩序者或報警

若然公眾人士對這安排有任何不滿而起爭執,或與保安不合作的話,司法機構發言人指,他們可能會向法官索取指示,若遇上有人作出破壞秩序的行為,不排除會考慮報警或尋求執法機構的指示。

暫未須申請額外撥款

發言人又稱,司法機構的經費,目前仍足以應付現行新安檢系統的支出,暫毋須申請額外撥款,但未有透露系統所涉實際開支,及新安檢系統而增聘的人手及器材的費用。